符合標準:
1、水平燃燒測試: UL94HB (ASTM D 635, IEC 60695-11-10, IEC 60707, ISO 1210)
2、垂直燃燒測試 :UL 94 V-0, V-1, 或 V-2 (ASTM D 3801, IEC 60695-11-10, IEC 60707, ISO 1210)
3、500w (125mm) 垂直燃燒測試:5VA 或 5VB (ASTM D 5048, IEC 60695-11-20, IEC 60707, ISO 9772) 500 W (125mm)
4、薄材料垂直燃燒測試:VTM-0, VTM-1, 或 VTM-2 (ASTM D 4804, ISO 9773)
5、水平發泡材料燃燒試驗: HF- 1, HF-2 或 HBF (ASTM D 4986, ISO 9772)
6、燃燒器 :(ASTM D 5025, ASTM D 5207, ISO 10093, ISO 103351)
適用范圍:STD-94 水平垂直燃燒測試儀是模擬電子電工產品周圍環境發生著火的早期情況,用于模擬技術評定著火危險性,產品的周圍著火時確保不致引起燃燒蔓延。試驗設備適用于電工電子產家用電器的部件,零件和元件,如:家用電器的絕緣外殼、開關面板、印刷電路板以及絕緣材料等。此型號UL94 水平及垂直燃燒測試儀器,設計為對設備和器具部件材料的可燃性能試驗,眾多應用于zui終用途的測試指標如易燃性能、燃燒速率、火焰蔓延、燃燒強度及產品的阻燃性能均為可被檢測。自動化程度高,測試數據準確,是我們為高要求用戶推出的測試儀。
產品詳細:
箱體及夾具特點:
1.1 箱體尺寸:長1200mm× 寬600mm×高1300mm
1.2 超大試驗箱體0.55m3,確保試驗有充足空氣供應
1.3 箱體烤漆處理;內部烤黑色漆(標準要求)耐腐蝕
1.3 試驗儀由試驗部分和控制部分組成采用一體化設計,方便現場安裝和調試
1.4 大型玻璃觀測窗,美觀大方;便于觀測試樣燃燒狀態
1.5 *工業外觀設計、試驗操作考慮人體工學設計,便于觸及試樣、燃燒器拉桿設計,易于操作;
1.6 所有夾具:由304 不銹鋼制作;美觀耐腐蝕;夾具為水平燃燒及垂直燃燒一體化設計;操作方便;節省空間;
1.7 標準規定楔形支架,可自由伸縮;滿足特殊材料的試驗要求;長120mm±2mm, 寬20mm±1mm;材質:304 不銹鋼;耐腐蝕;
1.8 304 不銹鋼火焰高度標尺;2
1.9 不銹鋼尺0.5mm 精度。
汽車內飾燃燒測試實驗步驟解析:
1、在溫度為 10℃~30℃、相對濕度 15%~80%的環境條件下進行試驗。
2、燃氣燈在試樣前下方,位于通過試樣的垂直中心線與試樣表面呈垂直狀態的平面內,燃氣燈中心軸向上傾斜,與試樣所在平面成 30°角,燃氣燈頂部和試樣下邊緣的距離為 20 mm,示意圖如圖 2所示。燃氣燈垂直放置時點燃燃氣燈,調節火焰高度至 40 mm±2 mm,該距離是燃氣燈噴嘴口與火焰頂端距離。在開始*次試驗前,火焰應在此狀態下穩定燃燒至少 2 min,然后熄滅。
3、將預處理過的試樣固定在試樣固定架的固定針上,貼近定位柱,然后壓上 U 形壓板,保證固定針穿過壓板上的各個圓孔,試樣距離框架至少 20 mm。將試樣固定架安裝到燃燒箱頂部支架上,保證試樣垂直。
4、試樣壓板前水平放置標記線,標記線距離試樣表面的距離分別為 1 mm 和 5 mm,為保證標記線相對試樣位置,標記線應保持足夠張力。
5、點燃燃氣燈,調節火焰高度至 40 mm±2 mm。調節燃氣燈放置角度,使燃氣燈中心軸傾斜,與試樣所在平面成 30°夾角,試樣在燃氣燈火焰中引燃 5 s,立即熄滅燃氣燈并將其復位。
6、如果試樣能繼續燃燒 5 s,則認為已經點燃。如果試樣沒有燃燒,則認為未點燃,需重新對另一個經過預處理的試樣進行試驗,但試樣在燃氣燈火焰中引燃時間是 15 s。
7、如果任一組三個試樣中的任一結果超過zui小值的 50%,則應取同樣方向的另外一組試樣再次進行試驗。如果任一組三個試樣中一個或兩個試樣沒有燃燒到第三標志線,則取同樣方向的另外一組三個試樣再次進行試驗。
8、測量下列時間,單位為秒(s):
a) 從點火開始到火焰燒斷*標記線的時間 t1;
b) 從點火開始到火焰燒斷第二標記線的時間 t2;
c) 從點火開始到火焰燒斷第三標記線的時間 t3。
9、計算
對于燃燒火焰至少到*標記線的試樣,燃燒速度(Vi)按下式計算:
Vi=60×(Di/ti)
式中:
Vi——燃燒速度,單位是毫米每分鐘(mm/min);
i——火焰燃燒至*/第二/第三標記線,分別為 1、2 和 3;
Di——火焰燃燒至*/第二/第三標記線的燃燒距離,單位是毫米(mm);
ti——火焰燒斷*/第二/第三標記線的燃燒時間,單位是秒(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