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工作原理
3.1工作原理方框圖
電能表由分壓器取得電壓采樣信號,電流互感器取得電流采樣信號,經乘法器得到電壓電流乘積信號,再經頻率變換產生一個頻率與電壓電流乘積成正比的計數脈沖。
3.2數據處理
電能計量脈沖經光電耦合器送CPU處理,運算后存儲于非易失EEPROM中。由計算機管理信息系統,通過IC卡讀寫器,寫入一定電量和監控要求的IC卡輸入表內微處理器系統,經CPU運算后,提供顯示、報警、切斷狀態信號。
4.安裝與使用
4.1電能表在出廠前經檢驗合格,并加封鉛印,即可安裝使用。對無鉛封或貯存時間過久的電能表應請有關部門重新檢驗后,方可安裝使用。
4.2電能表應安裝在室內通風干燥的地方,可任意位置安裝,但通常采用垂直掛裝方式安裝,安裝高度建議在1.8米左右,安裝電能
表的底板應固定在堅固耐火,不易振動的墻上。
4.3在有污穢及可能損壞機構的場所,電能表應安裝在保護柜內。
4.4安裝接線時應按照電能表端鈕蓋上的接線圖或本說明書上的相應接線圖進行接線,*/好使用銅接頭引入,避免因接觸不良而引起電能表燒毀。
4.5電能表在雷電較多的地區使用時,應采取避雷措施,以避免因雷擊而損壞電能表。
4.6電能表的負載能力在0.05Ib~Imax(直接接入式)或0.02Ib~Imax(經互感器接入式)之間,超過這一負載能力,將會使電能表計量不準或電流線圈發熱而燒毀。
4.7經互感器接入式電能表其示數須乘以變比后才是實際電能數。
4.8一表一卡:用戶持有的IC卡不能互換,遺失時應到供電部門(即售電處)補購一張。
4.9購電準備:用戶須將IC卡插入卡座一次,便于將表內數據送回計算機數據庫。
4.10購電方式:售電時,將IC卡插入IC卡讀寫器,同時操作計算機,將用戶編號,預購電量,限容方式及限功率等加密寫入IC卡。
4.11電卡使用:將購電卡插入卡座內,如是有效購電卡,則電表自動將數據讀入表內, LCD(LED)表顯示屏依次顯示:購電量(P0== XXXX)、總購電量(P=XX XXXX)、購電次數(PC== XXXX)、報警電量(P1==XXXX)、賒欠*(P2== XXXX)、限容功率(F0X= XX:XX)。拔卡請妥善保存。
4.12運行顯示:電能表運行過程中,顯示屏輪流顯示表內剩余電量及總用電量。
4.13超容報警:電能表運行過程中,如“報警指示燈”快速閃爍顯示,則警告用戶已經超容用電;如該用戶被設置為超容斷電限容方式,則超容用電30秒后,將拉閘3分鐘,并以倒計時方式顯示(180秒)恢復供電;如用戶插卡響應可立即恢復供電。
4.14囤積*:如果購電量+剩余電量>囤積電量(10000kWh),則購電量不讀入,顯示器顯示“剩余*”提示,卡內電量仍有效。
8、運輸與貯存
8.1 電能表的運輸和拆封不應受到劇烈沖擊,并根據GB/15464-1995《儀器儀表包裝通用技術條件》規定運輸、貯存。
8.2 電能表應保存在原包裝箱內,保存地方的環境溫度為-30℃~+65℃,相對濕度不超過85%,且在空氣中不應含有足以引起腐蝕的氣體,環境溫度不應劇烈變化。
8.3電能表應在原包裝的條件下,放置在臺架上,疊放高度不超過五箱,拆箱后單只包裝的電能表疊放高度不超過五只,內包裝(塑料袋)拆封后的電能表不宜貯存。
9.保證期限
電能表自出廠日期起18個月內,當用戶*遵守本說明書規定要求,并在制造商鉛封仍完整的條件下,若發現電能表不符合產品標準規定的技術要求時,或有電力及計量部門證明時,制造商給予免費修理或更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