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污水處理格柵簡介:
污水處理格柵主要有驅動裝置、機架、鏈輪、鏈條、耙齒、清污裝置及彈性過載保護裝置等組成。格柵連續旋轉運動,耙齒將污水中固體懸浮物截留,當截留物輸送到設備上部時,耙齒改變運動方向,固體雜物自行落下,粘在耙齒上的雜物依靠清污機構的橡膠刷反向運轉將其清除干凈。過載時,彈簧下壓,接近板靠近接近開關,使電機停止運轉。
二、污水處理格柵特點:
1.自動化程度高、分離效率高、動力消耗小、無噪音、耐腐蝕性能好,在無人看管的情況下可連續穩定工作,全過水斷面清污。
2.每2米一道齒耙,齒耙線速度6米/分鐘,清污效率高。柵體過梁支撐于混凝土基礎之上,使清污機整機運行平穩,工作可靠。
3.齒耙插入柵條一定深度,把附著在柵條上的污物帶到清污機頂部,完成翻轉卸污動作,保持過水斷面清潔無污物。
4.牽引鏈條一般為全不銹鋼材質水下工作無銹蝕,免維護。
5.污水處理格柵設置了過載安全保護裝置,在設備發生故障時,會產生聲光報警并自動停機,可以避免設備超負荷工作。
三、污水處理格柵總技術要求:
1、 污水處理格柵生產廠家提供的設備應功能完整,技術*,并能滿足人身安全和勞動保護條件。
2、所有設備均應正確設計和制造,在所有正常工況下均能安全、持續運行,而不應有過度的應力、振動、溫升、磨損、腐蝕、老化等其他問題。
3、設備零部件應采用*、可靠的加工制造技術,應有良好的表面粗糙度及合適的公差配合。
4、易于磨損、腐蝕、老化或需要調整、檢查和更換的部件污水處理格柵生產廠家應提供備用品,并能比較方便地拆卸、更換和修理。所有重型部件均應有便于安裝和維修的起吊或搬運條件。
5、所用的材料及零部件(或元器件)應符合有關規范的要求,且應是新的和的,并能滿足當地環境條件的要求。外購配套件及材料須選用、節能、*的產品,并有生產許可證及產品檢驗合格證,且污水處理格柵生產廠家應進行檢驗,并對其質量負全責。
6、所使用的零件或組件應有良好的互換性。
7、各外露的轉動部件均應設置防護罩,且應便于拆卸;人員易于達到的運動部位應設置防護欄,但不應妨礙維修工作。
8、 各轉動件必須轉動靈活,不得有卡阻現象。潤滑部分密封良好,不得有油脂滲漏現象。軸承溫升一般不得大于40℃,且軸承溫度不得超過80℃。
四、污水處理格柵交貨需提交技術資料:
污水處理格柵生產廠家在交付設備向買家時需要提供一些有關設備的尺寸、說明書、檢測報告等技術資料,使設備使用者在以后使用和更換時更方便。河北智潛是專門生產污水處理格柵的生茶廠家,在交付設備時一般提 供如下技術資料:
1、污水處理格柵廠家向買方提供所訂貨品的詳細尺寸規格、性能參數、所執行的有關工業標準,其中“標準”內容包括:制造、性能試驗、檢測、驗收等執行標準,所供貨品滿足買方提出的所有產品性能要求。
2、賣方向買方提供污水處理格柵的說明書(內容包括安裝、使用、維護、檢測)。并提供污水處理格柵的易損備件清單。
3、賣方向買方提供貨品出廠前的檢、試驗報告、質檢單、產品合格證、等必要的技術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