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簡稱:環評)的概念:
環境影響評價是通過縝密的工藝分析、物料衡算,采取周圍環境本底監測以及數學模型預測方式,分析項目生產過程中污染物產生的種類、數量、濃度以及污染影響范圍、污染程度,評價項目單位擬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的針對性與可行性,最終做出建設項目產業政策符合性、選址合理性以及污染物達標排放的可控性等評價結論。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十六條,國家根據建設項目對環境的影響程度,對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實行分類管理。
建設單位應當按照下列規定組織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以下統稱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1. 可能造成重大環境影響的,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對產生的環境影響進行全面評價;
2. 可能造成輕度環境影響的,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對產生的環境影響進行分析或者專項評價;
3. 對環境影響很小、不需要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應當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
2016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后評價管理辦法(試行)》第三條中規定下列建設項目運行過程中產生不符合審批的環境影響報告書情形的,應當開展環境影響后評價:
1. 水利、水電、采掘、港口、鐵路行業中實際環境影響和范圍較大,且主要環境影響在項目建成運行一定時期后逐步顯現的建設項目,以及其他行業中穿越重要生態環境敏感區的建設項目;
2. 冶金、石化和化工行業中有重大環境風險,建設地點敏感,且持續排放重金屬或者持久性有機物的建設項目;
3. 審批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認為,應當開展環境影響后評價的其他建設項目。
NOA|挪亞能夠提供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服務及環境現狀分析檢測服務。
一、服務背景
《環境影響評價法》于2003年頒布執行,是為了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預防因規劃和建設項目實施后對環境造成不良影響,促進經濟、社會和環境的協調發展,制定的法律。是我國建設項目實施過程中必須符合的一個法律法規,這條法規也是在我國投資企業,經營企業,開發生產過程中在環境保護層面首先要考慮和滿足的法律文件,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二、NOA|挪亞的服務
NOA|挪亞環境事業部為企業提供專業的環境影響評價報告編制以及報送服務,為項目盡快落地投產提供全程服務。
1. 按照評價對象,環境影響評價可以分為:
(1) 規劃環境影響評價
(2)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
2. 按照環境要素,環境影響評價可以分為:
(1) 大氣環境影響評價
(2) 地表水環境影響評價
(3) 聲環境影響評價
(4) 生態環境影響評價
(5) 固體廢物環境影響評價
3. 按照時間順序,環境影響評價一般分為:
(1) 環境質量現狀評價
(2) 環境影響預測評價
(3) 環境影響后評價
4、服務內容:
項目類別 | 服務內容 |
環境影響評價 | 編制環境咨詢報告:通過與建設方溝通及材料查看,判斷項目環評類別(備案登記、報告表、報告書)并完成編制工作。 |
對建設項目實施后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分析、預測和評估。 | |
提出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
協助委托方進行環評報批工作:在環評工作的全程中,NOA|挪亞技術團隊將為委托方提供全面的專業技術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