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加快建立產品碳足跡管理體系 打造綠色低碳供應鏈的行動方案》正式印發,要求到2025年,制定出臺30個左右產品碳足跡相關地方、企業或團體標準,基本建成產品碳足跡服務平臺體系,顯著拓展產品碳標識應用場景,推進打造50家以上綠色低碳鏈主企業,培育一批具有國際服務水平的綠色低碳專業服務機構。
為此,將發揮政府和國有企業帶頭作用。按照相關政府采購規定,加大對碳足跡較低產品的采購力度。國有企業要率先建立綠色低碳采購管理制度,將產品碳足跡水平納入采購評估體系。鼓勵其他企業自主開展綠色低碳采購。推動滬蘇浙皖三省一市政府關于產品碳足跡管理采購要求的互認互通,優先支持碳足跡認證產品申請“上海品牌”“江蘇精品”“浙江制造”“皖美制造”等品牌認證評價。
下面是原文↓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上海市加快建立產品碳足跡管理體系 打造綠色低碳供應鏈的行動方案》的通知
滬府辦〔2024〕8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委、辦、局,各有關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上海市加快建立產品碳足跡管理體系 打造綠色低碳供應鏈的行動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執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4年3月16日
上海市加快建立產品碳足跡管理體系 打造綠色低碳供應鏈的行動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和本市關于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部署要求,進一步提升重點產品碳足跡管理水平,打造綠色低碳供應鏈,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加快建立產品碳足跡管理體系的意見》,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主要目標
堅持“內外一體、突出重點,創新驅動、技術融合,政府引導、市場主導,開放合作、示范引領”的原則,建立一套符合國情市情、銜接國際規則的產品碳足跡管理體系,提升產品碳足跡標準計量、數據采集、評價認證和專業服務,拓展產品碳足跡應用場景,加快打造綠色低碳供應鏈,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提供支撐。
到2025年,制定出臺30個左右產品碳足跡相關地方、企業或團體標準,基本建成產品碳足跡服務平臺體系,顯著拓展產品碳標識應用場景,推進打造50家以上綠色低碳鏈主企業,培育一批具有國際服務水平的綠色低碳專業服務機構。
到2030年,制定出臺100個左右產品碳足跡相關地方、企業或團體標準,全面建成產品碳足跡服務平臺體系,推動產品碳標識認證制度在長三角全面實施并廣泛應用,形成市場化良性運轉的綠色低碳供應鏈,集聚一批具有國際影響力的綠色低碳鏈主企業和專業服務機構。
二、高水平建設產品碳足跡管理體系
(一)建立產品碳足跡標準計量體系
市碳達峰碳中和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統籌推進本市產品碳足跡相關標準工作。鼓勵行業協會、企業、科研院所、機構等各類主體按照“立足上海、服務全國、對接國際”的原則,以國家公布的核算規則標準之外且本市企業集聚度高、供應鏈帶動性強的產品為重點,先行開展產品碳足跡核算規則研究和標準研制,并逐步擴大標準覆蓋的產品范圍。支持具備條件的產品碳足跡核算標準轉為國家標準。(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統計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交通委)
制定實施重點行業、重點產品碳足跡相關計量規范和技術標準。推動相關企業按照產品碳足跡和綠色供應鏈管理要求,進一步完善能源資源分項計量,建立健全產品碳足跡計量管理體系。鼓勵有條件的企業開展能源資源和碳排放數據的智能化采集、分析與應用。(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發展改革委)
(二)建立完善碳足跡數據庫管理服務體系
依托全市雙碳數智平臺,充分應用5G、大數據、區塊鏈等數字化技術,建設重點行業和產品碳足跡背景數據庫,為企業和服務機構開展產品碳足跡核算、評價、認證等提供公共服務。建立電力、熱力及重點行業產品等排放因子發布機制,鼓勵各類主體上傳符合要求的產品排放因子。鼓勵行業協會、企業、科研院所在注明數據來源的基礎上,依法合規收集整理本行業相關數據資源,發布鋼鐵、石化化工、汽車等細分行業領域產品碳足跡數據庫。行業主管部門加強指導,加強數據協同與治理,規范各類數據庫建設,適時組織開展評估驗證,持續提高數據質量。鼓勵本市各類主體與長三角區域及國際國內碳足跡數據庫按照市場化原則開展合作。(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交通委、市統計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數據局、相關區政府)
(三)推進實施產品碳標識認證制度
根據國家產品碳標識認證制度要求,組織開展產品碳標識認證相關工作,加快推進本市重點領域和成熟行業率先開展產品碳足跡認證和碳效評價試點。鼓勵企業按照市場化原則開展產品碳標識認證,并在產品或包裝物、廣告等位置標注和使用碳標識。根據國家和本市相關要求,加強對碳足跡認證機構監督管理,實施信用懲戒、事中事后監管和同行評議等制度措施。(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
(四)加快培育專業服務機構
鼓勵開展碳足跡核算、評價、認證、管理、咨詢等業務,培育一批綠色低碳專業服務機構,引導各類服務機構提升技術能力和服務水平。鼓勵國內專業服務機構成為國際認可的第三方機構,開展境外碳認證服務。(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
(五)推動碳足跡國際國內銜接互認
鼓勵行業協會、企業、科研院所、機構等各類主體積極參與國際國內碳足跡方法學研究、技術規范制定、專業人才培養等方面交流合作。加強與長三角蘇浙皖三省和其他供應鏈相關地區對接合作,共同推進產品碳足跡管理體系銜接互認。(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委)
三、多維度豐富產品碳足跡應用場景
(一)發揮政府和國有企業帶頭作用
按照相關政府采購規定,加大對碳足跡較低產品的采購力度。國有企業要率先建立綠色低碳采購管理制度,將產品碳足跡水平納入采購評估體系。鼓勵其他企業自主開展綠色低碳采購。推動滬蘇浙皖三省一市政府關于產品碳足跡管理采購要求的互認互通,優先支持碳足跡認證產品申請“上海品牌”“江蘇精品”“浙江制造”“皖美制造”等品牌認證評價。(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國資委、市發展改革委、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執委會)
(二)發揮鏈主企業引領作用
鼓勵鋼鐵、化工、飛機、造船、汽車、電子、快消品等領域鏈主企業開展綠色低碳供應鏈建設試點示范,并結合實際建立產品碳足跡管理制度,帶動上下游企業加強碳足跡管理,推動供應鏈整體綠色低碳轉型。加強對鏈主企業的服務對接,加大在綠電綠證采購、節能減排降碳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支持鏈主企業組建綠色低碳供應鏈聯盟組織,加強企業間產品碳足跡管理體系的合作互認,推動供應鏈協同減碳。(責任單位:市商務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國資委、市發展改革委、市數據局)
(三)強化重點區域示范引領
鼓勵各區、臨港新片區、上?;^等區域開展各具特色的綠色低碳供應鏈試點示范建設。支持寶山區打造以碳中和產業園為主的綠色低碳供應鏈核心功能區,建設綠色低碳供應鏈公共服務平臺,創新政府引導、面向企業的服務模式,加快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商務委、市數據局、各區政府、臨港新片區管委會、化工區管委會)
(四)推動長三角協同打造綠色低碳供應鏈
發揮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制度創新“試驗田”作用,用好長三角產業鏈、供應鏈跨區域協調機制,共同推進碳足跡管理規則統一、數據共享和應用場景互通,加強在科技創新、人才交流、產業鏈互補、綠色能源發展、服務機構協同等方面合作,協同推進供應鏈上下游企業綠色低碳轉型,推動長三角區域共同打造綠色低碳供應鏈體系。(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執委會、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商務委、市科委、市市場監管局、市數據局)
(五)發動全社會共同參與
有序推進碳標識在消費品領域的推廣應用,引導商場和電商平臺等企業主動展示商品碳標識,設立綠色低碳商品銷售專區,拓寬綠色低碳商品銷售渠道。推動創建綠色商場、綠色餐廳。發揮碳普惠等政策機制的作用,鼓勵消費者購買和使用碳足跡較低的產品,推動全社會綠色低碳轉型。(責任單位:市商務委、市生態環境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數據局)
四、全方位推動供應鏈
重點環節綠色低碳轉型
(一)提高綠色低碳制造水平
推進重點工業企業實施節能降碳“百一”行動,加快生產工藝智能化綠色化升級改造,實施重點用能設備和系統能效提升工程。創建綠色工廠、零碳工廠及綠色園區。推進園區循環化改造,推動設施共建共享、廢物綜合利用、能量梯級利用,建設多能互補的智慧能源系統和微電網。(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委)
(二)推行綠色低碳運輸方式
構建綠色低碳交通體系,推進發展江(河)海聯運、公鐵聯運和海鐵聯運,建設綠色港口和綠色機場。推動汽車、船舶等交通運輸工具的電氣化、低碳化和智能化。鼓勵和支持運輸企業強化節能降碳運營管理,提升交通運輸工具能效水平,探索應用綠色甲醇、生物燃油、氫、氨等綠色低碳燃料。推廣集中配送、共同配送等集約化物流配送模式,支持節能環保型倉儲設施建設。加快物流包裝綠色轉型,鼓勵使用商品和物流一體化包裝。(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市商務委、市經濟信息化委)
(三)提升資源循環利用能級
加強源頭減量、循環使用和再生利用,加快建成覆蓋城市各類固體廢棄物的循環利用體系,建成若干循環利用產業基地,培育一批高水平循環經濟企業。鼓勵企業開展產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可核查、可溯源的綠色回收體系,提高可
再生資源回利用率。優化完善全覆蓋的生活垃圾可回收物服務點、中轉站、集散場回收體系。鼓勵和支持航空發動機、新能源組件、船舶機械、汽車零部件等設備產品的高端智能再制造。(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綠化市容局、市商務委、市生態環境局)
(四)積極推動綠色電力開發利用
有序推動本地光伏、風電等可再生能源項目開發建設,合理布局新增和擴建市外清潔能源通道,進一步加大市外非化石能源電力的引入力度,增加本市綠電供應總量,并提高市場配置的比重。完善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機制,支持分布式綠色能源發電主體按照規定與同一配電網區域的電力用戶就近交易。(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
(五)加強綠色低碳技術研發應用
加強綠色低碳重大科技攻關和推廣應用,推進基礎研究和前沿技術布局。加快培育綠色技術相關科技創新平臺,加大對企業綠色技術創新活動的支持力度,在供應鏈各環節推廣應用先進適用的綠色低碳技術。持續辦好上海國際碳中和博覽會,推動綠色低碳供應鏈上下游企業開展綠色低碳技術、產品供需對接和深度合作。(責任單位:市科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貿促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協調
上海市應對氣候變化及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下設產品碳足跡和綠色低碳供應鏈工作協調機制,市發展改革委負責總體統籌和協調推進。各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共同推進產品碳足跡管理體系和綠色低碳供應鏈建設。各區政府、區域管理機構負責做好本轄區相關工作。(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各相關部門、各區政府)
(二)加強政策支持
加強政策支持保障,發揮財政資金引導激勵作用,支持做好產品碳足跡管理體系和綠色低碳供應鏈建設相關技術創新應用、產業轉型升級、管理服務支撐等方面工作。鼓勵各區政府結合實際,加強相關政策支持。(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各區政府)
(三)強化能力建設
各相關部門、各區政府組織開展產品碳足跡管理和綠色低碳供應鏈建設相關工作培訓,加大政策宣貫力度。充分發揮行業協會、骨干企業、院校、專業服務機構和社會化培訓機構等主體作用,廣泛開展相關培訓。優化完善產品碳足跡、綠色低碳供應鏈等專業技術人才評價標準,規范從業人員管理。(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市場監管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四)推進完善市場機制
制定出臺實施綠電綠證交易相關政策機制,加大對相關企業購買綠電綠證的支持力度。按照國家相關部署要求,逐步擴大全國碳市場行業覆蓋范圍。探索產品碳足跡統計核算、標準計量等規則在上海碳市場相關核算核查中的應用。建立綠色金融服務平臺,開展企業綠色低碳評價,支持銀行等金融機構將產品碳足跡核算結果作為提供綠色金融和轉型金融服務的重要采信依據。(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委金融辦)
(五)加強知識產權保護
落實國家關于碳足跡管理相關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培育和發展知識產權糾紛調解組織、仲裁機構、公證機構。鼓勵行業協會、商會建立知識產權保護自律和信息溝通機制。嚴格落實知識產權對外轉讓審查制度,按照國家相關要求,依法管理碳足跡有關技術對外轉讓行為。(責任單位:市知識產權局、市司法局、市版權局)
原標題: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上海市加快建立產品碳足跡管理體系 打造綠色低碳供應鏈的行動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