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根據《山東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實施辦法》,2024年4月9日至29日,省第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以下簡稱督察組)對青島市開展了第三輪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形成了督察報告。經省委、省政府批準,督察組于2024年7月1日向青島市委、市政府進行反饋。反饋會由市委副書記、市長趙豪志主持,督察組組長馬承新反饋督察意見,省委常委、市委書記曾贊榮作表態發言?;籼⒏苯M長,督察組有關人員,青島市委、市政府有關領導,有關部門和各區(市)黨政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會議。
督察認為,青島市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對山東、對青島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決扛牢生態環境保護政治責任,黨政主要負責同志定期研究部署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定期督導重點生態環境保護任務。制定《青島市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青島市推動職能部門做好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實施方案》,明確各級黨委、政府和56個部門的336項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大力培育新興產業,入選全國首批碳達峰試點城市,單位能耗產出水平全省第一。全市主城區供熱鍋爐“煤改氣”基本完成,空氣主要污染物年均濃度連續4年達到國家二級標準,地表水優良水體比例65%,近岸海域水質優良面積比例達到99.3%,靈山灣入選首批國家級美麗海灣。土壤污染防治獲批全國首批先行區,重點建設用地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100%。建成174個省級美麗鄉村示范村,獲評中國美麗鄉村建設新典范地區。入選中國最具生態競爭力城市,7個區(市)建成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或“兩山”基地。
青島市高度重視此次督察工作,堅持邊督邊改、立行立改,推動解決了一大批群眾身邊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截至2024年6月30日,督察組交辦的1220件群眾舉報問題已辦結或階段辦結910件,責令整改300家,立案處罰30家;立案偵查4件,拘留1人;約談6人,問責45人。
督察指出,青島市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雖然取得積極進展,但一些地方和部門在思想認識、工作部署、整改力度和責任壓實上還有一定的差距。
一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還不夠深入
思想認識不到位。青島市對標全面推進美麗中國建設目標任務的認識有差距,片面認為青島市自然稟賦優越、生態環境質量較好,“松松氣、歇歇腳”“重發展、輕保護”的思想有所抬頭。市生態環境委員會下設的各專業委員會未認真梳理生態環境職責。地塊土地整理階段、出庫后至取得施工許可前的揚塵防控,市級層面沒有明確主管部門。部分部門未按要求向社會公開承擔的重要生態環境保護職責清單。部分區(市)對生態
環境監測能力建設投入不足。
部分督察整改任務措施未落實。第一輪省級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方案確定實施的嶗山區光大水務(青島)有限公司品質提升工程進展緩慢。第二輪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指出的青島市橡膠輪胎企業污染防治不到位問題,督察組抽查發現7家橡膠輪胎企業整改標準不高或污染治理設施不正常運行。第二輪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交辦的青島地風升石業有限公司采石場治理工程以及平度市郭家埠村養殖污染問題未整改到位。
“兩山論”理念樹立不夠牢固。無居民海島違規開發。即墨區排查的190個問題中,海島法實施后的違規問題41個;驢島相關整治修復工程未按要求實施,未經批準用島面積達47552.71平方米。自然保護地管理薄弱。唐島灣國家濕地公園、少海國家濕地公園管理單位未按照要求開展濕地生態系統動態監測;西海岸新區大澗山森林公園未明確管理機構,約16畝草地被占用。
二是統籌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保護存有差距
“兩高”項目管控不嚴。青島市現有未整改到位“完善手續類”“兩高”項目143個,青島市將這些項目按照“視同完善手續”進行清單管理。12家企業VOCs治理多采用單一活性炭吸附工藝,治污設施運行不正常等問題普遍存在。萊西市青島華都陶瓷集團有限公司擅自擴大產能。
交通運輸結構調整用力不足。連續三年未達到《山東省大力推進“公轉鐵”優化調整運輸結構工作實施方案(2021—2023)》提出的鐵路發運任務目標要求。2021—2023年巡游出租車未完成《青島市新一輪“四減四增”三年行動方案(2021—2023年)》提出的新能源車更新率目標任務。
再生水利用不充分不均衡。2023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為51.77%,其中,城市雜用、景觀綠化、工業生產等用水占比僅為7.7%;平度市再生水利用率僅為4.7%。
三是藍天保衛戰還存在短板弱項
2023年青島市PM2.5、PM10年均濃度同比反彈;2024年一季度PM2.5同比惡化。NO2濃度連續多年達不到全省平均水平。
機動車和煙花爆竹管控合力不夠。300多輛青島本地柴油貨車OBD造假問題僅處罰17起。建筑施工工地非道路移動機械底數不清,隨機抽查發現100余輛沒有環保編碼登記。應急管理、公安等部門以及街道、社區對煙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不力,春節期間禁放區內燃放煙花爆竹現象不同程度存在。
揚塵管控責任落實不到位。督察組抽查發現10余處建筑施工工地揚塵污染嚴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未按規定建立揚塵污染防控檔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對“六項措施”不落實問題多以口頭方式責令整改、處罰不到位。城區道路保潔標準擅自降低。2024年3月嶗山區機械化清掃作業率、灑水作業完成率達不到標準。李滄區55條道路未開展灑水作業,81條道路“一日一沖”減為“一周一沖”。
重點行業污染防治管理仍需加強。督察組隨機抽查10余家建材企業,普遍存在露天堆放原料、苫蓋不全、治污設施簡陋、生產管理粗放等問題。隨機抽查3家石化、油品倉儲企業LDAR檢測情況,不同程度存在未覆蓋全部密封點、密封點建檔缺失信息、定期檢測存在嚴重泄露等問題。城區油煙擾民問題依然突出,市南區、市北區餐飲業戶油煙治理不到位。
四是水生態環境保護問題突出
墨水河、云溪河、祥茂河、澤河、鐮灣河等水質不能穩定達標,膠州灣近岸海域三類水質以上海域面積占比低于全市9.2個百分點?!肚鄭u市城市排水“兩個清零、一個提標”三年攻堅行動方案》確定的階段性目標任務,青島市水務部門督導落實不到位,攻堅行動效果打折扣。
“兩個清零、一個提標”推進不力。2021年以來青島市排查出的管網混接錯接等問題,尚有5284個沒有完成整治,即墨區、市內三區整治率不足30%;城陽區、平度市排查數量相對偏少。膠州市2021—2023年污水集中收集率不到60%。城區16座城市污水處理廠僅有5座完成提標擴容改造。環膠州灣的5座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工程進度未過半。
部分涉海項目管理不到位。青島西海岸新區、城陽區、膠州市還存在海水養殖整治不徹底問題。海望角碼頭、潤澤碼頭、西坨地船舶停放點、周戈莊漁港、栲栳島漁港、積米崖漁港均發現污染防治設施不配套,運行不正常等問題。海望角水產有限公司(修船廠)、永盛漁船修造廠等普遍存在危險廢物管理不規范、露天作業、治污設施不配套等問題。
五是一些領域突出問題亟待解決
督察發現,部分區(市)城市污水處理設施采樣不規范、污泥處置不及時、中控系統數據故障。西海岸新區電子信息工業園污水處理廠未按要求建成。督察還發現各類非法洗砂點10余處,督察期間接收大量反映洗砂問題的群眾來信來電。固體廢物處置管理不到位。平度市智能動力西側200米、重慶路北垃圾堆場有1000余噸工業固廢和生活垃圾混存。嶗山區青報傳媒大樓西南、科苑緯一路兩側拆遷區域,青島嶗特啤酒有限公司東側、嶗山景區旅游專用路南場地大量建筑垃圾堆積。
督察要求,青島市委、市政府要堅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政治責任,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持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綜合運用經濟、法律、行政等手段,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深入實施“四減四增”,強化源頭減量替代,開展多污染物協同治理,加強細顆粒物和臭氧協同控制;統籌推進水資源利用、水環境治理、水生態保護,加快補齊環境基礎設施短板;筑牢生態安全底線,防范化解生態環境風險;完善現代化環境治理體系,深化城鄉環境綜合整治,構建“從山頂到海洋的保護治理大格局”,守好“紅瓦綠樹、碧海藍天”青島氣質,著力解決群眾身邊的突出問題,切實增強人民群眾生態環境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督察強調,青島市委、市政府應根據督察報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個工作日內報省委、省政府,同時抄送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并在6個月內報送整改落實情況。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實情況將根據要求通過省級和市級主要新聞媒體向社會公開。
督察組還對發現的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進行了梳理,已按有關規定移交青島市委、市政府處理。
原標題:省級督察進行時 | 山東省第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向青島市反饋督察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