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全市城市建筑垃圾規范管理,依法嚴厲打擊私拉亂倒、違規處置等違法違規行為,經市住建委、市生態環境局、市公安局研究,決定在全市范圍開展城市建筑垃圾專項整治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整治時間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其中,2024年12月31日前為集中整治階段,2025年為常態化整治階段。
二、整治內容
(一)未按規定要求落實建筑垃圾產生、運輸、處置核準及建筑垃圾處理方案備案制度,未經核準和不按核準事項產生、運輸和處置建筑垃圾。
(二)未規范建立建筑垃圾產生、運輸、處置臺賬,不如實記錄建筑垃圾種類、數量、去向等信息。
(三)未編制施工現場建筑垃圾減量化專項方案,未規范管理和及時清運、處置建筑垃圾。
(四)將建筑垃圾交給個人或未取得運輸、處置核準的單位運輸、處置。
(五)不按規定要求規范運輸建筑垃圾。
(六)違規涂改、倒賣、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核準文件。
(七)違規設立建筑垃圾臨時貯存、處置或資源利用場所,手續不全,配套設施不完善,存在安全隱患。
(八)在河道、湖泊、水庫管理范圍內,城鄉結合部、農村地區、市際毗鄰區域,交通道路沿線,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林地、濕地,生態保護紅線和自然保護地內非法傾倒城市建筑垃圾的違法違規行為。
三、整治措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綿陽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綿陽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辦法》相關條款,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進行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監督舉報
歡迎廣大市民對非法運輸、處置建筑垃圾的行為進行監督舉報。
綿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綿陽市生態環境局
綿陽市公安局
2024年11月21日
原標題:關于開展城市建筑垃圾專項整治行動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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