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記者從山東威海市住建局了解到,自3月份起,威海市在建房屋建筑、市政基礎設施和房屋拆除施工,尤其是正處于土方作業的工程,必須于施工前在施工現場配備能夠監測和公布空氣揚塵指數的揚塵噪音監測儀。監測設備要設置在施工現場大門等能夠接受社會公開監督的位置。
根據《山東省2013-2020年大氣污染防治規劃二期行動計劃(2016-2017)》,威海市堅持以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對房屋建筑、市政基礎設施和房屋拆除施工作業現場的文明施工、揚塵治理工作提出要求,促進威海市大氣環境質量持續提升。
在揚塵檢測記錄、預警響應方面,施工現場要安排專人負責觀察、記錄揚塵監測數據,定期對檢測數據進行整理歸檔。當監測數據超過環保標準值時,立即啟動揚塵應急響應預案,停止施工作業,采取覆蓋、灑水等措施進行降塵。在事件處理完善后,要對發生數據超標現象進行定性分析,查找原因,制定解決方案,做好*防范措施。
加強揚塵治理檢查、監管,各區市*在招投標過程中,要明確要求將監測設備費用作為安全文明施工費用,列入措施費清單。日常巡查、檢查時要將空氣揚塵監測和公布系統的運行情況作為文明施工的一項重要檢查項目。對未建立空氣揚塵監測和公布系統的在建工程要責令其停工整改,情況嚴重時要聯合環境保護*部門對其進行行政處罰。
自4月起,各區市在建工程空氣揚塵監測和公布機制運行情況,將納入年終考核。
5月份,各工地工程安裝環境揚塵在線監測系統已全面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