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重測定儀 JIS K-6720/6721
樹脂比重測定儀
樹脂比重測定儀SK-1003根據國度規范JIS K-6721-1/2,GB/T3402.1-2010的規則設計、消費。本安裝實用于樹脂比重的測定。試樣的采集參考《塑料.氯乙烯的均聚樹脂和共聚樹脂.第2局部:試樣制備和功能測定》:試樣樹脂的采集中的相干規則。
道理
樹脂粉末從漏斗口在必定高度自在落下充溢量筒;測定松裝形態下量筒內單元體積粉末的質量,即樹脂粉末的比重。
儀器構造
l 漏斗
l 流出口直徑8.0mm上口直徑91MM
l 漏斗不銹鋼資料制成,個中漏斗錐度為40°±0.5°。
l 漏斗容積120ml以上
2、運動擋板
不銹鋼材質,用于在粉塵裝入漏斗時避免粉塵下落。
3、天平(用戶自備)
zui大稱量100g;精度0.02g。
4、量筒
本安裝裝備1只容積為100ml的不銹鋼量筒,量筒內徑為Φ40mm。
5、刮板
不銹鋼材質,用于在粉塵裝入漏斗時去除過剩的粉塵
6、毛刷
用于清算丈量臺剩余粉末
特色:
1、零件按日本消費規范停止制造加工
2、漏斗一體成型沒有焊接;選用整塊304不銹鋼挖孔,坡度、孔徑皆在國標規模內,沒有偏向
3、接納量杯按國標制造,由不銹鋼資料制造
7、丈量步調:
1、試驗前講試樣混均,用量杯量取試樣110ML~120ML。用擋板封住漏斗下端小口,將試樣倒入漏斗中。
2、敏捷抽出擋板,使試樣天然流進量筒,裝滿試樣的量筒不得震動。需要的話,對應熱固性模塑料可以用一根小棒松動試樣協助活動;假如因為靜電,試樣不活動,可以參加大批氧化鋁、炭黑或乙醇從新停止試樣。
3、用直尺刮去量筒上部過剩的試樣,用天平稱量,準確到0.1g。
4、對試樣應停止兩次測定(已測嘗嘗樣不得反復運用)。
8、試樣后果:
資料比重D,按以下公式盤算:D=M/V.
注:式中:
M代表:量筒中試樣的質量,單元為克(g);
V代表:量筒的容積,單元為毫升(ML)。
試樣后果以兩次測定的算術均勻值表現,取兩位無效數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