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殖場污水處理,主要是污水處理、污泥處理與處置。
養殖場污水的主要特征是:
養殖污水具有典型的“三高”特征即有機物濃度高COD高達3000-12000mg/l,氨氮高達800-2200mg/l,懸浮物多SS超標數十倍,色度深,并含有大量的細菌,氨氮、有機磷含量高??缮院?,沖洗排放時間集中,沖擊負荷大。
根據水質特點,先去除懸浮物與色度,采用混凝沉淀工藝,有機物、氨氮、有機磷采用生化處理,因污染物濃度高,從成本及處理效果考慮,采用厭氧+好氧處理工藝。
1、污廢水處理基本方法
污廢水處理的原則是將污廢水中所含的各種污染物質與水分分離或加以分解,使其變質而失去污染物質的特征。因此,要想了解污廢水處理方法的概況,就必須了解污染物質是以何種形態在水中存在以及它們的物理化學性質。一般,污染物質可分為三種形態,即:懸浮物質,膠體物質、溶解性物質。但嚴格劃分很困難,通常是根據污染物質粒徑的大小來劃分。為物理處理法、化學處理法和生物處理法三類。
(1)物理處理法:利用物理作用分離污水中呈懸浮狀態的固體污染物質。方法有:篩濾法、沉淀法、上浮法、氣浮法、過濾法和反滲透法等。
(2)化學處理法:利用化學反應的作用,分離回收污廢水中處于各種形態的污染物質(包括懸浮的、溶解的、膠體的等)。主要方法有中和、混凝、電解、氧化還原、汽提、萃取、吸附、離子交換和電滲析等。上述兩種方法合并成為物理化學處理法。
(3)生物化學處理法:利用微生物代謝作用,使污廢水中呈溶解、膠體狀態的有機污染物轉化為穩定的無害物質。主要方法可分為兩大類,即利用好氧微生物作用的好氧法(好氧氧化法)和利用厭氧微生物作用的厭氧法(厭氧還原法)。前者廣泛用于處理城市污水及有機性生產污水,其中有活性污泥法和生物膜法兩種;后者多用于處理高濃度有機污水與污水處理過程中產生的污泥,現在也開始用于處理城市污水與低濃度有機污水。
除上述兩類生物處理法外,還有利用池塘和土壤處理的自然生物處理法。自然生物處理法又分為穩定塘和土地處理兩種方法。穩定塘又稱“生物塘”,是經過人工適當修整的土地,設圍堤和防滲層的污水塘,主要依靠自然生物凈化功能使污水得到凈化的一種污水生物處理技術。穩定塘又分為好氧塘、厭氧塘、精度處理塘、曝氣塘等;土地處理是在人工控制條件下,將污水投配在土地上,通過土壤—植物,使污水得到凈化的一種污水處理的自然生物處理技術。土地處理法又可分為濕地、慢速滲濾、快速滲濾、地表漫流、污水灌溉等。
養殖廢水中的污染物是多種多樣的,往往需要采用幾種方法組合,才能達到排放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