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越抽越深,水源地越來越遠,遠距離取水的城市越來越多,用水成本越來越高。一方面我們每天在講節能減排,另一方面,我們又在大量、無限度的消耗著人類賴依生存的水資源。如果我們在現階段經濟能力能夠承受的限度內認真對待城市污水的再利用,就能在相當大的程度上減緩水資源短缺的壓力。隨著經濟的迅速發展,人口的增加,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工業化和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城市用水量急劇增加,污水排放量也相應增加,這些都加劇了水資源的短缺和水環境的惡化,同時,也帶來許多城市環境問題。國家為解決缺水問題,相繼出臺了大量與污水處理有關的優惠政策。
多年積累的問題是不能馬上解決缺水問題。因此,應在加大節水力度、治理城市水污染的同時,積極開展污水資源化研究,提高污水回用率,從而實現城市水資源的可持續再利用。中水回用是污水資源化的直接措施,是解決城市水資源危機的重要途徑,是保護水資源、改善水環境的必然要求,也是協調城市水資源與水環境的根本出路。因此,政府在結合水資源管理的同時大力推廣中水回用技術,實現污水資源化,節約水資源,以緩解城市缺水的嚴重問題。
1、中水再利用對節能減排的重要意義
中水經過處理再利用不僅能夠有效緩解城市水資源短缺的壓力, 而且可以減少污染排放、節約能源, 具有明顯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對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 順利完成節能減排的目標, 實現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人與自然和諧發展,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并將顯現越來越重要的價值。
(1) 中水再利用是節約水資源、人類社會健康發展的必然選擇
傳統的節約用水方式與方法, 雖然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節水的作用, 但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人們的生活質量在改善,城市用水需求總量在成倍的增加, 而當人均需水量達到一定的臨界值時, 如再減少人均用水量,將對人們的生活產生負面影響,但再想增加也很難。為了滿足人口增長、經濟和社會的穩步發展,又不減少人均用水量,以中水再利用為基本手段的非傳統水源的開發利用就成為人們的現實選擇, 在節能減排中就占據越來越重要的位置。
(2)中水是不可忽視的資源
為節能減排提供了充足的開發潛能濟南素有“泉城”之美譽,同時又是全國40個嚴重缺水城市之一,人均水資源占有量僅為全國平均水平的1/6。濟南市每天產生污水50萬m3,按70%可集流處理,中水水源每天有35萬m3,而當前中水再利用量每天不到7萬m3;從中水需求上,濟南市城市綠化、道路沖洗、沖廁、水景等仍大量采用自來水, 用中水置換自來水的潛力很大。
(3)中水再利用可減少污水排放、控制有害物質排放
控制城市水污染, 保障COD削減目標的實現通過中水再利用, 實現污水再利用和資源化、社會化, 實現水的循環再利用,從源頭上減少污染物的排放量,從源頭,即排水系統的zui小區域或單元- 居民樓的排水口為一個點源,進行減量和控制,讓廣大居民提高認識, 從源頭上控制水污染。
2、目前我國中水再利用存在的主要問題
隨著對中水技術的研究、各方面法規的不斷完善、設備設施及技術的進步、污水處理技術工藝的成熟和管理經驗的豐富,對中水設施的管理積累了寶貴的經驗,但在中水推廣應用過程中, 仍存在著一系列問題和不足。
(1)對中水再利用的認知程度不足
許多城市在水資源使用及污水處理方面做了巨大的工作,其投入的力量,以及管理措施都起到作用,也看到成效,但對中水再利用方面顯現的確是沒有提上日程,其問題所在:用水是按使用單位用量收費(包括用水和排污費),城市污水處理是政府用財政款項治理污水排放, 從根本上沒有真正的將用水與治理起來。在節水治污方面的重要作用仍停留在宣傳、引導上,沒有形成法規。
(2)中水處理流于形式
在許多企業, 中水處理設施不規范, 技術相對落后,專業人員缺乏,管理嚴重不到位,設備利用率不高,出水用途不夠廣泛,原水收集系統、處理系統、供水系統三者不協調、不匹配。甚至許多企業拒絕接受或使用中水技術和設施,只是應付表面化的檢查,資源對當代人以及后代的作用與危害不以為然,對企業生產成本也是粗放到忽略不計。
(3)中水再利用的綜合性系統工程運行管理有待進一步加強
中水再利用系統工程的運行管理專業人員少,管理水平低,缺乏社會化服務體系的支持和政府行政法規約束, 造成運行障礙多、阻力大, 運行成本高等問題, 影響了城市中水系統工程的整體效益的發揮。
(4) 政府在協調與處理各方的利益關系缺乏有效的手段
當前普遍問題是:一方面,建設單位提供資金和工程組織,中水設備廠家提供設計咨詢、設備供貨和施工服務, 而試運轉、運行服務和風險由企業或小區物業公司來負責,從而出現建設單位壓縮資金、減少設施投入,設備廠家出于利益驅動以完成施工驗收為目的,zui終造成企業或物業公司缺乏運行經驗、、控制手段,同時承擔著巨大的運行風險,zui終導致建筑或企業中水設施徒有虛名,無力運行的尷尬局面,這其中,政府相關部門的協調處理作用嚴重滯后或缺少必要的手段。另一方面,中水再利用過程中的生物治理,化學污染處理等都缺乏系統的專業化管理措施和手段。
(5) 缺乏完整的對中水再利用系統規劃
目前我國尚未建立城市中水再利用規劃指標體系和具體技術措施、相關法規。在城市建設總體規劃中, 雖然進行了城市的供水及排水規劃, 但在水資源的綜合利用方面缺乏統一的規劃, 尤其是城市中水再利用規劃和相關約束制度, 這勢必會造成一方面可利用再生資源大量浪費, 另一方面, 表面化的污水處理設施重復建設和決策失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