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農村生活污水處理工藝
【西藏農村生活污水處理工藝】
處理技術探討
由于生活污水中的污染物是以有如果居民生活區內留有充足的空間地方鋪設污水管網時,將污水管緊挨原有溝渠建設,在滿足排水標高要求的情況下,盡可能的減少埋設深度,以降低成本。
排水體制的選擇應結合當地經濟發展條件、自然地理條件、居民生活習慣、原有排水設施以及污水處理和利用等因素綜合考慮確定。而且管網費用在整個農村污水治理項目中占大 部分,所以在管網布置上,我們應該抓大放小,用zui少的錢做的事情,等經濟允許后再將難收集而且投資較大的部分再納入到污水收集總管網中來。分流排水體制即雨污分流制,污水、雨水分別由各自的管道系統輸送。分流制可以有效地對排 水進行分類,避免水質混雜和交叉污染,同時為后續的污水分類處理提供了條件。雨水可以通過雨水管網直接排放或進入污水處理廠簡單沉淀處理后排放,而污水則通過污水管道進入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后排放。分流制可以在有效避免水污染發生的同時,減少污水處理廠的運行成本。分流制的缺點在于管網 系統投資較大,規劃布置時對環境條件要求較高。機物為主,其生化性較好,所以通常情況下生活污水的處理都是采用生物處理的方法。生活污水的處理方法從處理工藝上分有:厭氧生物處理和 好氧生物處理。從處理方式上分有:集中處理和分散處理。農村生活污水的處理應選用投資少、運行管理方便費用低的小型分散式處理方法為主。目前此類處理方法有以下幾種:
3.1 生活污水凈化池沼氣
生活污水凈化沼氣池采用厭氧發酵技術,在厭氧和兼性厭 氧的條件下將生活污水中的有機物分解轉化成CH4、CO2 和 水,達到凈化處理生活污水的目的。其處理工藝:生活污水→ 格柵池→厭氧發酵→排放。
生活污水沼氣凈化池在全國大部分地區得到了推廣,它的優點是:不消耗動力、運行穩定、管理簡便、剩余污泥少、還能回收能源(沼氣),建在綠化或菜地下,不占地。但從目前使用情況來看,生活污水凈化沼氣池在技術上也存在一定的問題。主要是:污水停留時間長,出水中部分指標未達排放標準 等。
3.2 地埋式無動力凈化處理裝置
地埋式無動力凈化處理裝置是在圓筒型兼性濾池的基礎上發展而成的,其處理工藝流程為:生活污水→厭氧酸化→兼性過濾→生態溝(自然通風)→排放。
該處工藝的zui大特點是增加了生態溝,增加生態溝的目的是對厭氧發酵后的污水進行氧化處理,使出水水質進一步提高。但是由于是自然充氧效果不好,處理效果和普通化糞池效果差不多,而且投資大大高于化糞池,故使用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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脫臭效果好
一體化生活污水處理設備配有士壤脫臭設施。其利用鋼筋混凝土結構池體上部空間設置改良士壤及布氣管。當惡臭成份通過士壤層溶解于士壤所含的水份中,進而由于士壤的表面吸附作用及化學反應轉入士壤,zui終被其中的微生物分解而達到脫臭目的。
6、中水水質優
我公司生產的智能型中水回用一體化裝置可以高效地進行固液分離,得到直接使用的穩定中水,中水懸浮物和濁度接近于零。中水的細菌和污物被大幅度去除,出水質量優于國家標準。
7、噪音低
一體化生活污水處理設備除采用了常規的鼓風機消音措施外(如隔振墊、消音器等),還在鼓風機房內壁設置了新型吸音材料,使設備運行時的噪音低于50分貝,減輕了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一體化污水處理設備工藝流程
一體化污水處理設備是將一沉池、I、II級接觸氧化池、二沉池、污泥池集中→體的設備,并在I、II級接觸氧化池中進行鼓風曝氣,使接觸氧化法和活性污泥法有效的結合起來,同時具備兩者的優點,并克服兩者的缺點,使污水處理水平進一步提高。
一、污水處理工藝流程說明:
本工程采用生物膜法:缺氧----好氧(A/0)處理工藝。A/O即缺氧+好氧生物接觸氧化法是一種成熟的生物處理工藝,具有容積負荷高、生物降解速度快、占地面積小、基建投資和運行費用低等優點,可替代原有城市污水處理采用的普通活性污泥法,特別適用于中、高濃度工業廢水的處理,且投資省、占地少、處理效率高。該工藝采用生物接觸氧化和沉淀相結合的方法,工藝成熟、可靠。設備中沉淀污泥,一部分污泥中由于溶解氧的作用進一步得到氧化分解,一部分氣提至沉砂沉淀池內,系統污泥只需定期在沉砂沉淀池中抽吸。系統中風機、潛污泵等主要控制設備的工作程序輸進PLC機,達到自動工作,以減少操作工作量,并可減少不必要的人為損壞。
1、格柵:
生產排放的污水經管網系統匯集后,經粗格柵后進入后續處理系統。粗格柵主要用來攔截污水中的大塊漂浮物,以保證后續處理構筑物的正常運行及有效減輕處理負荷,為系統的*正常運行提供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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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氣浮溶氣設備的選擇
1) 溶氣泵的選擇一般可根據需要泵的過流水量選擇產品相應型號。
溶氣泵有鑄鐵和不銹鋼兩種材質。
溶氣泵吸氣量約為過水流量的8%~10%,污水處理水量一般約為過流水量3倍。
2) 潛水溶氣葉輪
潛水溶氣葉輪可以根據其處理水量及作用范圍選擇產品。
4.壓力溶氣氣浮設備要求
1)定義
采用加壓的方法將空氣溶解于水,再在減壓的條件下釋放出微小氣泡粘附于懸浮物上,使其整體比重小于水而上浮于水面,通過機械裝置刮除,實現固液分離的裝置。
2) 基本要求
(1) 裝置應符合HJ/T261-2006《壓力溶氣氣浮裝置》的規定,并按照經規定程序批準的圖樣和技術文件制造。
(2) 基本組成
a 壓力溶氣氣浮裝置:由水泵、空氣壓縮機、壓力溶氣罐、溶氣水釋放控制閥、釋放器、刮渣機、電氣控制箱、流量計和氣浮池等構成;
b 射流溶氣氣浮裝置:由水泵、射流器、壓力溶氣罐、溶氣水釋放控制閥、釋放器、刮渣機、電氣控制箱、流量計和氣浮池等構成。
(3) 裝置的制造應符合JB/T 2932《水處理設備技術條件》的規定。
(4) 溶氣罐的制造應符合GB150《鋼制壓力容器》的規定。
(5) 壓力溶氣罐的工作壓力一般為0.25Mpa~0.4MPa。
(6) 采用的水泵應符合GB/T 5657《離心泵技術條件(Ⅲ類)》的規定。
(7) 壓力溶氣氣浮裝置使用的材料應符合GB/T 700《碳素結構鋼》、GB/T 1220《不銹鋼棒》、GB/T 8163《輸送流體用無縫鋼管》的規定。
(8) 裝置表面油漆應符合JB 8939《水污染防治設備-安全技術規范》和JB/T 4711《壓力容器涂敷與運輸包裝》的規定。
(9) 裝置配套的電氣控制箱應符合JB 8939《水污染防治設備-安全技術規范》的有關規定。
(10) 電氣控制裝置應有可靠的接地措施,并有明顯標志;裝置中帶電部分與金屬外殼之間的絕緣電阻應不小于1MΩ。
(11) 壓力溶氣罐應設置排水口,水位計和溶氣水取樣口。
(12) 刮渣機的運行速度應穩定,刮板平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