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醫院廢水處理流程工藝選擇原則為:
1)、傳染病醫院必須采用二級處理,并需進行預消毒處理。
2)、處理出水排入自然水體的縣及縣以上醫院必須采用二級處理。
3)、處理出水排入城市下水道(下游設有二級污水處理廠)的綜合醫院采用二級處理,對采用一級處理工藝的必須加強處理效果。
加強處理效果的一級處理工藝對于處理出水終進入二級處理城市污水處理廠的綜合醫院,應加強其處理效果,提高SS的去除率,減少消毒劑用量。加強一級處理效果宜通過兩種途徑實現:對現有一級處理工藝進行改造以加強去除效果和采用一級強化處理技術。工藝流程對于綜合醫院(不帶傳染病房)污水處理可采用“預處理→一級強化處理→消毒”的工藝。通過混凝沉淀(過濾)去除攜帶病毒、病菌的顆粒物,提高消毒效果并降低消毒劑的用量,從而避免消毒劑用量過大對環境產生的不良影響。一級強化處理工藝流程醫院污水經化糞池進入調節池,調節池前部設置自動格柵,調節池內設提升水泵。污水經提升后進入混凝沉淀池進行混凝沉淀,沉淀池出水進入接觸池進行消毒,接觸池出水達標排放。調節池、混凝沉淀池、接觸池的污泥及柵渣等污水處理站內產生的垃圾集中消毒外運。消毒可采用巴氏蒸汽消毒或投加石灰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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