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動制砂機通常由移動底盤、振動給料機、顎式破碎機、細顎破、沖擊式破碎機、集中電控、振動篩、洗砂機、皮帶輸送機等設備組成,設計產量一般為50-500T/H,該機要想提高生產效率、節約能源,必須根據所需處理石料的規模、巖石的巖性、成品骨料的要求,充分考慮到,工藝合理性、可靠性、*性、經濟性及相互的匹配性。制砂生產需求一般從以下幾個方面考量:
一、破碎比:生產所需的破碎比決定制砂設備的型號。一般從2個方面分析:用破碎前物料大粒度和破碎后產品大粒度之比計算;再一個用平均粒度來計算。由于破碎比是確定破碎段數主要因素,故產品粒度要求越細,破碎段數就越多,但從破碎比角度看,粗碎應選擇破碎比i=3~5,中碎選擇破碎比i=4~5,細碎應選擇破碎比i=5~8。只有這樣才能盡可能發揮各級設備效能,從而獲得較佳的破碎工藝方案。如果某一個破碎環節達不到所要求的破碎比,必然會給下一級破碎造成壓力和制約,會造成系統故障點的增加,使其運行可靠性下降,故破碎比的選擇和分配是首先要注意的原則。
二、產品的粒形與粒度
產品的粒形是指顆粒的幾何形狀,產品的粒度是指顆粒的大小,不論是產品粒形還是粒度,都是衡量產品質量的主要工藝指標,作為混凝土骨料,不僅對粒度有一定要求,而且還要求粒形為立方體。但不同的破碎機生產的產品粒形是有差別的,故產品的粒形與所選破碎機性能有關,當然與所破碎物料的性質也有關,如層狀晶結構的巖石易產生針片狀石料。
三、物料的性質
物料的晶體結構和抗壓強度是影響破碎工藝流程和設備選型的重要因素之一,抗壓強度較高的物料不易被破碎,需要選用破碎力大的設備,此時可供選型的設備相對較少。就目前來說新型的移動制砂設備是對抗壓強度較高的物料進行制砂的有效工具。
四、生產規模
機制砂加工系統規模越大,其經濟性是首要指標,要通過多個方案相互比較,以確定在滿足需求的條件下選擇經濟性較佳的方案,這樣可節約投資,降低生產成本,帶來的經濟效益是十分可觀的。但當其加工系統規模較小時,首先考慮的是流程簡單,能用二段破碎絕不用三段破碎,盡量用較少的破碎、篩分、輸送機組達到設計要求。
五、設備性能
破碎機的種類直接影響破碎工藝流程和產品粒度組成。一般而言:具有較高破碎比的破碎機可減少破碎段數;帶層壓破碎原理的破碎機所得產品針片狀較少;旋轉式靠動能來破碎的破碎機所得產品呈立方體多;立式沖擊破碎機中“石打石”機型的粒形較好的,但制砂效率“石打鐵”更好。
六、工藝流程
石料由振動給料機均勻的送到顎式破碎機進行粗破,粗破后的物料送進細顎式破碎機進行再次破碎,破碎后的物料由皮帶輸送機送進振動篩進行篩分,滿足制砂機進料顆度的石子進制砂機進行制砂, 不滿足要求的返回細顎式破碎機重新破碎,從制砂機出來的料物,返回到振動篩重新進行篩分,篩分出的滿足要求的砂子,進入洗砂機清洗,清洗后由成品輸送帶輸送到成品區堆放,不滿足要求的砂石混合物料,返回制砂機進行再次破碎,形成兩段閉路循環系統,根據用戶的需要還可以進行多種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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