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體頂壓消防給水設備廠家******詳細介紹
氣體頂壓消防給水設備廠家******
氣體頂壓消防給水設備建筑使用管理單位按照下列要求組織實施消防設施維護管理:
(1)明確管理職責。同一建筑物有2個及2個以上產權、使用單位的,明確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責任,實行統一管理,以合同方式約定各自的權利與義務;委托物業管理單位、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等實施統一管理的,物業管理單位、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等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履行消防設施維護管理職責,確保管理區域內的消防設施正常運行。
(2)制定消防設施維護管理制度和維修管理技術規程。建筑消防設施投入使用后,建立建筑使用管理單位制度并落實巡查、檢測、報修、保養等各項維護管理制度和技術規程,及時發現問題,適時維修保養,確保消防設施處于正常工作狀態,并且完好有效。
(3)落實管理責任。建筑使用管理單位自身具備維修、保養能力的,明確維修、保養職能部門和人員;不具備維修保養能力的,與消防設備生產廠家、消防設施施工安裝單位等有維修、保養能力的單位簽訂消防設施維修、保養合同。
氣體頂壓消防給水設備中氣瓶系統:氣瓶組配有氣瓶N只、各氣瓶通過管路與一條DN25的管路相連,DN25管路與氣壓罐頂部相連,管路通斷由電磁閥D1控制,氣瓶內壓力在(12MPa---15MPa)公斤,出口壓力設定為系統的下限壓力以下P4=0.42。平時氣瓶系統并不工作一直處于休眠狀態,有火災發生時才投入工作。工作過程為當有火災發生時,穩壓系統壓力急劇下降,當下降到P4時,氣瓶組電磁閥D1打開,氣瓶組的高壓氣體伴隨氣泵的高壓氣體迅速打到氣壓罐內,把氣壓罐里的水迅速打到管道內,以保證10分鐘的應急消防水源供給。
(4)實施消防設施標識化管理。消防設施的電源控制柜、水源以及滅火劑等控制閥門,處于正常運行位置,具有明顯的開(閉)狀態標識;需要保持常開或者常閉的閥門,采取鉛封標識等限位措施,保證其處于正常位置;具有信號反饋功能的閥門,其狀態信號能夠按照預定程序及時反饋到消防控制室;消防設施及其相關設備電氣控制柜具有控制方式轉換裝置的,除現場具有控制方式及其轉換標識外,其控制信號能夠反饋至消防控制室。
(5)故障消除及報修。值班、巡查、檢測時發現消防設施故障的,按照單位規定程序,及時組織修復;單位沒有維修、保養能力的,按照合同約定報修;消防設施因故障維修等原因需要暫時停用的,經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批準,報消防機構備案,采取消防安全措施后,方可停用檢修。
(6)建立健全建筑消防設施維護管理檔案。定期整理消防設施維護管理技術資料,按照規定期限和程序保存、銷毀相關文件檔案。
(7)遠程監控管理。城市消防遠程監控系統聯網用戶,按照規定協議向城市監控中心發送建筑消防設施運行狀態、消防安全管理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