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市區域環境噪聲介紹
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是指城市五類區域的環境噪聲限值。
城市區域噪聲監測包括:城市區域環境噪聲監測、城市交通噪聲監測、城市環境噪聲長期監測和城市環境中擾民噪聲源的調查測試等。
2、適用范圍
0類標準適用于療養區、高級別墅區、高級賓館區等特別需要安靜的區域。
1類標準適用于以居住、文教機關為主的區域。指以居民住宅、醫療衛生、文化教育、科研設計、行政辦公為主要功能。鄉村居住環境可參照執行該類標準。
2類標準適用于居住、商業、工業混雜區。指以商業金融、集市貿易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業、工業混雜,需要維護住宅安靜的區域。
3類標準適用于工業區。指以工業生產、倉儲物流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業噪聲對周圍環境產生嚴重影響的區域。
4類標準適用于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線道路兩側區域,穿越城區的內河航道兩側區域。指交通干線兩側一定距離之內,需要防止交通噪聲對周圍環境產生嚴重影響的區域,包括4a類和4b類兩種類型。 4a類為高速公路、一級公路、二級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軌道交通(地面段)、內河航道兩側區域;4b類為鐵路干線兩側區域。
3、標準值
時段 聲環境功能區類別 | 晝間 | 夜間 |
0 | 50 | 40 |
1 | 55 | 45 |
2 | 60 | 50 |
3 | 65 | 55 |
4 | 4a類 | 70 | 55 |
4b類 | 70 | 60 |
4、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檢測項目
(1)城市、城市規劃區 urban planning area
城市是指國家按行政建制設立的直轄市、市和鎮。
由城市市區、近郊區以及城市行政區域內其他因城市建設和發展需要實行規劃控制的區域,為城市規劃區
(2)鄉村 rural area
鄉村是指除城市規劃區以外的其他地區,如村莊、集鎮等。
村莊是指農村村民居住和從事各種生產的聚居點。
集鎮是指鄉、民族鄉人民政府所在地和經縣級人民政府確認由集市發展而成的作為農村一定區域經濟、文化和生活服務中心的非建制鎮。
(3)交通干線 traffic artery
指鐵路(鐵路專用線除外)、高速公路、一級公路、二級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軌道交通線路(地面段)、內河航道。應根據鐵路、交通、城市等規劃確定,
(4)噪聲敏感建筑物 noise-sensitive buildings
指醫院、學校、機關、科研單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靜的建筑物。
(5)突發噪聲 burst noise
指突然發生,持續時間較短,強度較高的噪聲。如鍋爐排氣、工程爆破等產生的較高噪聲。
5、相關標準
《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測量方法》GB/T14623-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