閘門與啟閉機設備技術要求
1.1 適用范圍
本技術要求適用于表1-1所列閘門設備的采購項目。
采購項目包括除險加固工程的溢洪閘及放水洞的閘門設備。
表1-1 閘門設備采購項目表
序 號 | 部位 | 項目名稱 | 數量 (套) | 孔口尺寸 (寬×高)(m×m) | 設計水頭 (m) | 閘門型式 | 備注 |
1 | 溢洪閘 | 10×6-5.5m工作閘門 | 5 | 10×6 | 5.5 | 平面定輪 | 85.605t |
2 | 10×6-5.5m工作閘門埋件 | 5 | | | | 22.365t |
3 | 10×3-2.7m檢修閘門 | 1 | 10×3 | 2.7 | 平面滑動 | 疊梁2節9.8t |
4 | 10×3-2.7m檢修閘門埋件 | 1 | | | | 15.48t |
| | 自動抓梁 | 1 | | | | 1.669t |
| | 移動式電動葫蘆軌道 | 1 | | | | 7.769t |
5 | 放水洞 | 1.2×1.5-16.573m工作閘門 | 1 | 1.2×1.5 | 16.573 | 平面定輪 | 1.143t |
6 | 1.2×1.5-16.573m工作閘門埋件 | 1 | | | | 1.683t |
7 | 1.2×1.5-16.573m事故檢修閘門 | 1 | 1.2×1.5 | 16.573 | 平面定輪 | 1.143t |
8 | 1.2×1.5-16.573m事故檢修閘門埋件 | 1 | | | | 1.683t |
1.2閘門裝設地點及用途
1.2.1 溢洪閘
溢洪閘共設5孔10×6-5.5(長×寬-設計水頭,單位:m。下同)工作閘門。閘門型式為平面定輪鋼閘門。滾輪軸承為滑動軸承,材料為自潤滑復合軸承。閘門采用上游止水,由2×160kN固定卷揚機啟閉,運行方式為動水啟閉。
溢洪閘工作閘門上游側設1扇10×6-5.5m疊梁檢修閘門。閘門型式為平面滑動鋼閘門。閘門分2節,每節高1.5m?;瑝K采用塑料合金材料。閘門采用上游止水,由2×100kN移動式電動葫蘆通過抓梁啟閉,運行方式為靜水閉門,小開度提門充水平壓后啟門。
1.2.2 放水洞
放水洞設1扇1.2×1.5-16.573m工作閘門。閘門型式為平面定輪鋼閘門。滾輪軸承為滑動軸承,材料為自潤滑復合軸承。閘門采用下游止水,由250kN固定卷揚機啟閉,運行方式為動水啟閉。閘門需加配重。閘門有局部開啟要求。
東放水洞工作閘門上游側設1扇1.2×1.5-16.573m事故檢修閘門。閘門型式為平面定輪鋼閘門。滾輪軸承為滑動軸承,材料為自潤滑復合軸承。閘門采用下游止水,由160kN固定卷揚機啟閉,運行方式為動水閉門,小開度提門充水平壓后啟門。
1.3 閘門通用技術條件
1.3.1 引用標準
SL 74-95 水利水電工程鋼閘門設計規范
DL/T 5018-94 水利水電工程鋼閘門制造、安裝及驗收規范
GB700-88 碳素結構鋼
GB1591-88 低合金結構鋼
GB699-88 碳素結構鋼技術條件
GB3077-88 合金結構鋼技術條件
GB3274-88 普通碳素結構鋼和低合金結構鋼熱軋厚鋼板和鋼帶
GB709-88 熱軋鋼板和鋼帶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許偏差
GB704-88 熱軋扁鋼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許偏差
GB706-88 熱軋工字鋼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許偏差
GB707-88 熱軋槽鋼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許偏差
GB9787-88 熱軋等邊角鋼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許偏差
GB9788-88 熱軋不等邊角鋼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許偏差
GB4237-84 不銹鋼熱軋鋼板
GB4230-84 不銹鋼熱軋鋼帶
GB247-88 鋼板和鋼帶驗收、包裝、標志及質量證明書的一般規定
GB2101-89 型鋼驗收、包裝、標志及質量證明書的一般規定
GB11352-89 一般工程用鑄造碳鋼件
JB/ZQ4297-86 合金鑄鋼
GB1176-87 鑄造銅合金技術條件
GB5117-85 碳鋼焊條
GB5118-85 低合金鋼焊條
GB984-85 堆焊焊條
GB983-85 不銹鋼焊條
GB5293-85 碳素鋼埋弧焊用焊劑
JB3223-83 焊條質量管理規程
SL36-92 水工建筑物金屬結構焊接技術規范
SL35-92 手工電弧焊及埋弧自動焊焊工考試規則
JB3092-82 火焰切割面質量技術要求
GB985-88 氣焊、手工電弧焊及氣體保護焊焊縫坡口的基本形式和尺寸
GB986-88 埋弧焊焊縫坡口的基本形式和尺寸
GB10854-89 鋼結構焊縫外形尺寸
GB324-88 焊縫符號表示法
GB3323-87 鋼熔化焊對接接頭射線照相和質量分級
GB11345-89 鋼焊縫手工超聲波探傷方法和探傷結果分級
JB3144-82 鍋爐大口徑管角焊縫超聲波探傷
SDZ012-85 鑄鋼件通用技術條件
SDZ016-85 鍛件通用技術條件
GB1800~1804-79 公差與配合
GB1182~1184-80 形狀和位置公差
GB1031-83 表面粗糙度參數及其數值
SL105-95 水工金屬結構防腐蝕規范
GB11373-89 熱噴涂金屬件表面預處理通則
GB8923-88 涂裝前鋼材表面銹蝕等級和除銹等級
GB9793-88 熱噴涂鋅及鋅合金涂層
GB9794-88 熱噴涂鋅及鋅合金涂層試驗方法
GB191-85 包裝儲運圖示標志
GB146.1-83 標準軌距鐵路機車車輛限界
GB146.2-83 標準軌距鐵路建筑限界
以上所列標準,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新的版本或替代標準時,則按新頒發的版本或其替代標準以及相應標準執行。
1.3.2 按圖制造
閘門制造必須按制造詳圖(含技術要求說明書和設計修改通知單,后同)進行,如有修改,應取得工程設計單位的書面同意。對修改的內容,應作詳細記錄,并作為繪制制造竣工圖紙的依據。
1.3.3 材料
1.3.3.1 金屬材料
閘門制造所用的金屬材料,包括黑色金屬材料和有色金屬材料,必須符合制造詳圖規定,其機構性能和化學成份必須符合現行的國家標準或部頒標準,并應具有出廠合格證,如無出廠合格證、或標號不清、或數據不全、或對數據有疑問者,應每張或每件進行試驗,試驗合格并取得監理工程師的同意才能使用。
凡鋼板表面存在的缺陷超過GB3274的有關規定時,不得用于制造閘門的承重構件。
1.3.3.2 焊接材料
a. 焊條型號或焊絲代號及其焊劑必須符合制造詳圖規定,當制造詳圖沒有規定時,應選用與母材強度相適應的焊接材料;
b. 焊條應符合GB5117、GB5118、GB984或GB983的有關規定;
c. 自動焊用的鋼絲應符合GB1300的有關規定;
d. 碳素鋼埋弧焊用焊劑應符合GB5293的有關規定;
e. 焊接材料都必須具有產品質量合格證;
f. 焊條的貯存與保管遵照JB3223的規定執行。
1.3.3.3 止水橡皮
a. 止水橡皮的物理機構性能應符合DL/T5018-94附錄J的規定,其含膠量(新膠)不小于60%。
b. 止水橡皮用壓模法生產,其尺寸的公差應符合制造詳圖要求;
c. 止水橡皮的供貨數量應比制造詳圖的數量多5%,以備安裝損耗之用。
1.3.3.4 防腐、潤滑材料
金屬結構防腐材料、軸鍍層材料以及轉動部位灌注的潤滑脂應符合本合同和制造詳圖的規定,其性能應符合有關標準。
1.3.4 焊接
1.3.4.1 金屬結構的焊接按制造詳圖和DL/T5018-94第4節的規定以及SL36的規定執行。
1.3.4.2 焊工的考試按SL35的規定執行。經考試合格,并持有有效合格證的焊工才能參加相應焊接材料一、二類焊縫的焊接;只有平、立、橫、仰四個位置考試合格的焊工才能進行任何位置的焊接。
1.3.4.3 焊縫坡口的型式與尺寸應符合制造詳圖規定。當制造詳圖沒有標明時,按GB985或GB986執行。
1.3.4.4 除制造詳圖另有說明者外,所有焊縫均為連續焊縫。
1.3.4.5 閘門的主要焊縫(如主梁焊縫)應采用自動焊。
1.3.4.6 鋼板的拼接接頭應避開構件應力zui大斷面,還應避免十字焊縫,相鄰的平行焊縫的間距不應小于200mm。
1.3.4.7 除制造詳圖另有說明者外,焊縫按DL/T5018-94第4.3.1條分類,并按該規范第4.4節至第4.5節進行質量檢查和處理。
1.3.5 螺栓連接
螺栓的規格和材料、制孔和連接應符合制造詳圖和DL/T5018-94第6節的規定。
各閘門的螺栓均采用鍍鋅螺栓。
1.3.6工藝流程和焊接工藝
對于復雜構件應按事先制作好的樣板下料、拼裝。各項金屬結構的加工、拼裝與焊接,應按事先編制好的工藝流程和焊接工藝進行。制作過程中應隨時進行檢測,嚴格控制焊接變形和焊縫質量,并根據實踐對工藝流程和焊接工藝進行修正。對于焊接變形超差部位和不合格的焊縫,應逐項進行處理,直至合格后才能進行下一道工序。
1.3.7 單個構件
用于制造閘門或門槽埋件的型鋼或組焊而成的單個構件應進行整平和矯正,其偏差應符合DL/T5018-94表8.1.6、表8.1.7的規定。
1.3.8 鑄鋼件
1.3.8.1 鑄鋼件應符合制造詳圖和SDZ012的規定。
1.3.8.2 鑄鋼件的化學成份和機構性能應符合GB11352或JB/QZ4279的規定;熱處理及硬度應符合制造詳圖要求;鑄鋼軌道、平面定輪閘門的滾輪等鑄件需要探傷。
1.3.8.3 滾輪的質量要求和允許補焊范圍按DL/T5018-94第8.2節的規定執行。
1.3.8.4 當鑄件的缺陷超出上述規定時,應經承包人的技術、質量檢查等有關部門研究同意,制訂可靠的補焊措施,并得到監理工程師的同意才能補焊。補焊后的質量應符合設計要求。
1.3.8.5 所有鑄件缺陷的補焊,均應按照DL/T5018-94第8.2節執行。
1.3.9 鍛件
1.3.9.1 鍛件按制造詳圖和SDZ016鍛造。
1.3.9.2 鍛件的質量檢查按制造詳圖及SDZ016的規定進行。
1.3.9.3 吊具、吊軸、輪軸不得補焊。
1.3.10 零部件
1.3.10.1 零部件的加工和裝配按制造詳圖和Q/ZB75、Q/ZB76的規定執行。裝配后應在轉動部位灌注潤滑脂。
1.3.10.2 平面定輪閘門的軸套均采用鑲嵌式自潤滑復合滑動軸承。
1.3.11 防腐
1.3.11.1 防腐項目及防腐方法
金屬結構的防腐應滿足《水工金屬結構防腐蝕規范》SL105-95的要求。
防腐項目及防腐方法見下表:
序 號 | 防腐項目 | 數量(扇) | 防腐方法 |
1 | 10×6-5.5m工作閘門 | 5 | 噴鋅+底漆+面漆 |
2 | 10×6-5.5m工作閘門埋件 | 5 | 噴鋅+底漆+面漆 |
3 | 10×3-2.7m檢修閘門 | 1 | 噴鋅+底漆+面漆 |
4 | 10×3-2.7m檢修閘門埋件 | 7 | 噴鋅+底漆+面漆 |
5 | 1.2×1.5-16.573m工作閘門 | 1 | 防銹底漆+防銹漆+面漆 |
6 | 1.2×1.5-16.573m工作閘門埋件 | 1 | 防銹底漆+防銹漆+面漆 |
7 | 1.2×1.5-16.573m事故檢修閘門 | 1 | 防銹底漆+防銹漆+面漆 |
1.3.11.2 防腐技術條件:
a.溢洪閘:
鋼閘門、抓梁、鎖定梁、埋件外露表面噴砂除銹,清潔度和粗糙度達到要求后,采用鋅熱噴涂,厚度(zui小局部)120μm,底漆采用環氧云鐵防銹漆,厚度100μm,面漆采用厚漿型環氧面漆,厚度160μm。面層涂料的顏色由業主。
電動葫蘆軌道及附件表面,刷涂環氧富鋅底漆70μm,環氧云鐵中間漆100μm,氯化橡膠面漆70μm。
防腐材料的名稱、涂層遍數、每道涂層厚度必須符合下表規定。
涂層系統 | 涂料牌號及名稱 | 涂層遍數 | 每道漆膜厚度(μm) |
金屬噴涂層 | 鋅 | 2 | 60 |
涂料封閉層 | 環氧云鐵防銹漆 | 1 | 100 |
面層 | 環氧面漆 | 2 | 80 |
b. 放水洞:
閘門、埋件(不銹鋼表面除外)、鎖定梁外露表面噴砂除銹,清潔度和粗糙度達到防腐規范要求后,底層采用環氧富鋅防銹底漆,厚80μm,中間層采用環氧云鐵防銹漆,厚度100μm,面層采用超厚漿型環氧瀝青防銹漆,厚度200μm。啟閉機表面防腐參照水利行業防腐有關要求。
防腐材料的名稱、涂層遍數、每道涂層厚度必須符合下表規定。
涂層系統 | 涂料牌號及名稱 | 涂層遍數 | 每道漆膜厚度(μm) |
金屬噴涂層 | 環氧富鋅防銹底漆 | 1 | 80 |
涂料封閉層 | 環氧云鐵防銹漆 | 1 | 100 |
面層 | 環氧瀝青面漆 | 2 | 100 |
c.現場安裝后,閘門、抓梁的外露面涂厚漿型環氧面漆1道;電動葫蘆軌道及附件外露面涂氯化橡膠面漆1道,涂裝生產廠家和涂料型號、顏色和制造后防腐選擇相同。
d.埋件與混凝土接觸面采用水泥砂漿(含乳膠)進行處理。
e.表面預處理采用噴(拋)射處理。經處理后的鋼材表面應達到GB8923規定的除銹等級Sa2級,粗糙度應在Ry60~100μm的范圍內,且應干燥、無灰塵;
f.金屬熱噴涂的操作應符合GB11375《熱噴涂操作安全》的有關規定。
g.熱噴涂用金屬絲應光潔、無銹、無油、無折痕。
h.金屬涂層表面應有均勻的外觀,不能起皮、鼓泡、粗顆粒、裂紋、掉塊及其他影響使用的缺陷。
i.漆膜的外觀檢查:濕膜不得有曳尾、縮孔縮邊、起泡、噴絲、發白失光、浮色、流掛、滲色、咬底、皺皮桔皮等弊??;干膜不得有白化、針孔、細裂龜裂、回粘、片落、剝落、脫皮等弊病;
j.漆膜性能的檢驗:漆膜的干透性、粘手性、硬度、粘附力及彈性按SDZ014檢驗,并應符合該標準的規定。
k.漆膜的厚度用測厚儀測量。每10m2不少于三處測點。厚度誤差不得超過±10%。
l.熱噴涂及涂裝的其余技術要求遵照SL105-95的規定執行;
m.埋件僅外露部分非加工面噴鋅防腐,其埋入混凝土部分涂刷BR-02型金屬件防護膠水泥涂層,涂裝技術要求按涂料提供廠家的技術要求執行。
n.安裝焊縫兩側預留150mm寬度不在工廠涂裝防腐,現場拼裝后,按相同的技術要求對預留區重新進行表面處理及補涂;因碰撞等原因造成金屬噴涂層局部損傷時,應按原施工工藝予以修補。
1.3.12 包裝與運輸
1.3.12.1各個制造項目的成品應配套運輸,并用油漆標明設備或構件的名稱或編號。
1.3.12.2 零部件應裝箱運輸,支承環、連接板等應綁扎成捆運輸。
1.3.12.3 應采取措施防止變形和腐蝕。加工面應加以保護。
1.3.12.4 產品包裝后的尺寸和重量,不能超過既有運輸條件的限制。
1.3.12.5 止水橡皮應妥善包裝、運輸,橡塑復合水封不得盤卷或折彎。
1.3.13 分節制造
閘門及埋件分節制造時應符合制造詳圖要求。分節制造的金屬結構件的現場拼裝及現場焊縫由承包單位承擔。
1.4 閘門技術條件
1.4.1 閘門埋件
閘門埋件制造應按制造詳圖及DL/T5018-94第8.3節埋件制造的規定執行。
所有閘門埋件止水不銹鋼座板應焊后加工。
1.4.2 平面閘門
平面閘門制造應按制造詳圖及DL/T5018-94第8.4節平面閘門制造的規定執行。
閘門滾輪裝置采用鑄鋼制造。滾輪裝置的軸套采用自潤滑復合軸套。
1.5 名詞解釋
“承包單位”,又稱“制造承包單位”,是指進行表1-1中所有閘門設備設計和制造的制造廠商。
“監理人”是指發包人委托和派出的代表。監理人在其*范圍內有權代表發包人按合同規定對各項制造工程的進度和質量進行監督、復驗,辦理驗收、簽證及價款結算等。
“閘門”除專指某種門型或某一閘門的名稱外,系指包括閘門、門槽埋件等鋼結構的簡稱。
1.6 責任及義務
1.6.1 制造詳圖的供應
1.6.2.1 發包方提供制造詳圖圖紙一式1份。
1.6.2.2 設計修改通知(含補充圖紙)是制造詳圖的補充和組成部分。對于制造詳圖的遣漏或差錯,承包單位應立即通知監理人并報工程設計單位,產品設計單位用設計修改通知單的形式予以補充或更正并經監理人和工程設計單位簽字認可。在該項目制造完畢之前,承包單位應按設計修改通知單執行。
1.6.2.3 工藝圖、工藝流程及焊接工藝由承包單位根據審查通過后的制造詳圖(以下簡稱:制造詳圖)和本采購技術要求中1.3條通用技術條件的規定自行編制,并報監理人同意后方能實施。
1.6.3 承包單位提供的材料
為實施合同規定所需要的全部材料,均由承包單位訂貨、采購、驗收、運輸、試驗和保管,其全部費用由承包單位承擔,并已計入報價單價中。
1.6.4 材料代用
閘門制造所用材料的品種和規格必須符合制造詳圖的規定。如由于某種原因不能提供圖紙規定的材料時,承包單位應在該項目制造前20天向工程設計單位和監理人提出“材料代用申請單”,說明無法提供的材料品種或規格,建議代用的材料和規格及其技術條件等。經工程設計單位書面同意后才能代用。由此而產生的工程量和價格的變化由承包單位承擔。
1.6.5 不合格的材料和不合格的工藝
承包單位應遵照標書和閘門設備采購技術要求的規定,使用合格的材料和能保證產品質量的工藝。一旦監理人發現材料或工藝不合格,并發出書面通知時,承包單位應該更換或更改,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和承擔由此而產生的后果。當承包單位對監理人的決定有異時,有權要求發包人復審。
1.6.6 質量檢查
1.6.6.1 質量檢查的依據是:本“閘門設備采購技術條件”的規定;
閘門除由承包單位自檢外,必要時發包人可以請國家認定的質檢部門進行復查,并出具復查證書。其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1.6.6.2 承包單位應推行全面質量管理,建立金屬結構制造全過程的質量保證體系,確保產品質量。承包單位的質量檢查部門負責檢測、試驗和質量檢查工作,并提交記錄、試驗報告和質量檢查報告,送交監理人復驗。
1.6.6.3 監理人有權對質量進行監督與要求復驗,承包單位不得拒絕。
1.6.6.4 除另有規定外,某個單項經出廠驗收合格后,監理人可以出具該項目的制造合格文件。
1.6.6.5 發包人邀請的質檢單位對質量的復驗與簽署,并不免除承包單位對質量應負的合同責任。
1.6.7 金屬結構防腐蝕
1.6.7.1 只有經過整體組裝檢查合格,并得到監理人認可的金屬結構設備,才能開始進行表面防腐工作。鋼材預防腐工藝除外。
1.6.7.2 防腐工作均由制造承包單位在工廠內完成。除此之外,制造承包單位還應向安裝承包單位提供由于運輸、安裝撞損需要修補的防腐材料,其品種、性能和顏色應與工廠所使用的防腐材料一致。這些材料的費用已計入報價單價中。
1.6.7.3 承包單位應根據標書和本采購技術要求對金屬結構設備防腐蝕的要求,制訂防腐工藝和施工規程(包括使用材料、人員、設備、檢驗手段等),并報監理人審批。
1.6.8 竣工資料
每個項目產品交付安裝前,承包單位應提交如下竣工資料一式4份,其中一份交工程設計單位:
a·材料的材質證明文件和試驗報告;
b·焊縫質量檢查記錄與無損探傷報告;
c·鑄鍛件的探傷檢驗報告;
d·主要零件的熱處理試驗報告;
e·重大缺陷處理記錄和有關會議紀要;
f·制造過程和zui終組裝狀態的檢測記錄和試調報告;
g·金屬結構表面防腐蝕記錄和質量檢驗報告;
h·設計修改通知單;
i·制造竣工圖紙;
j·制造竣工證書;
k·產品合格證書;
l·復查證書;
m·監理文件。
1.6.9 驗收
1.6.9.1 各單項項目滿足下列條件時,承包單位提前10天向發包人提出報告,要求驗收:
a·該項產品全部制造、組裝、防腐完畢;
b·該項產品已全部配套,驗收合格,并妥善包裝、綁扎、加固、并經監理人認可后才可出廠并運抵交貨地點。
c·上述竣工資料已提交發包人。
1.6.9.2 由發包人、監理人會同承包人組成驗收小組進行驗收。制造承包單位應密切配合。
1.7 計量與支付
(1) 本章規定閘門設備采購項目表中的閘門、埋件支付,將按該項目設備圖紙所示的重量,以噸(t)為單位進行計量。并按表1-1所列該項目的每噸單價進行支付。
(2) 閘門的全部材料、制造、外構件、出廠前預裝及試驗、防腐、工具、備品備件、出廠驗收、包裝、運至交貨地點卸貨、交貨和安裝、現場服務等,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承包商承擔,并計入報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