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聚合物基復合材料水箅的分類、承載等級、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及標志等。
本標準適用于安裝在各種路面上的各個部位(包括道路、公路兩邊及中間,綠地,廠房車間的室內地面等)的聚合物基復合材料水箅。
常用術語:
排水口---污水、雨水等流人地下排水設施的人口。
水箅---排水口上放置的排水設施,由支座和箅子組成。
支座---水箅中固定于排水口的部分,用于安放箅子。
箅子---水箅中未固定部分。其功能是排水、截留較大雜物進人排水口,需要時能夠開啟。
試驗載荷---在測試水箅承載能力時規定施加的荷載。
試驗裝置及試驗方法:
1、聚合物基復合材料水箅應按復合材料主要性能指標、承載性能、耐熱性能、抗凍性能、耐候性能、抗疲勞性能等檢測項目進行試驗。
2、聚合物復合材料主要檢測彎曲強度、沖擊強度、壓縮強度、拉伸強度、彈性模量、破壞載荷選擇ZCW-W/S材料試驗機。
3、承載性能檢測
A、加載設備所能施加的載荷不應小于300kN,其臺面尺寸應大于水箅支座zui外緣尺寸。測力儀器的誤差應低于±2%。
B、選擇設備ZCY-G600kN/100kN壓力試驗機
4、耐熱性能試驗
A、高低溫試驗箱,試驗控制溫度80℃士20C,試驗持續時間168 h(7 d)。試樣為水箅。
B、樣品在高低溫試驗箱中80℃士2℃條件下保持168 h,然后在室溫下冷卻24 ho測試結果以破壞載荷的相對變化率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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