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山尾水處理 尾礦廢水處理設備
尾礦庫排出的澄清水,一部分通過回水系統返回選礦廠供生產使用,其余部分排放到下游河道。利用尾礦回水可節省新水耗量,減少環境污染。
防止廢水污染的根本辦法是減少有害物質的排放量。70年代以來,用無毒藥劑代替有毒藥劑,如實行無氰浮選工藝,盡量利用尾礦回水,開展對廢水中有害物質的回收利用研究。
礦山尾水處理 尾礦廢水處理設備
尾礦的綜合利用
選礦廠的尾礦量很大,堆存尾礦需占用大量土地,自然干燥后的尾礦隨風飛揚,造成污染,應設法綜合利用,途徑有:
①尾礦再選 許多現在開采的原礦,品位低于老尾礦,老尾礦已經磨細,可節省開采和破碎、磨礦成本。60年代以來各國都非常重視尾礦的再選。如泰國的鎢、錫尾礦再選得出鎢、錫、鉭、鈮等精礦。中國云南、廣西等地的錫礦也進行尾礦再選。
②利用尾礦作井下充填料 分水砂充填和膠結充填,后者加入水泥或其他膠凝材料,使松散的尾礦凝聚成具有一定強度的整體。作充填料的尾礦中,小于0.02mm粒度的細泥含量要少,一般利用水力旋流器預先脫泥。
③尾礦制磚、制水泥或作建筑材料的摻合料 中國一些鐵礦石選礦廠的高硅尾礦用于制硅酸鹽磚和做摻合料制作加氣混凝土制品。含方解石、石英為主的尾礦可用作水泥的原料。
④利用尾礦作玻璃、陶瓷原料和其他材料 含石英或長石為主的尾礦可以作為玻璃、陶瓷原料。尾礦還可用作各種耐火材料、陶粒、鑄石、型砂的原料。
⑤利用尾礦庫復田和種植農作物 在用完的尾礦庫上覆土造田和種植農作物,能避免尾礦流失,防止尾礦污染江河,增加農業耕種面積。中國坂潭礦從1964~1975年利用尾礦庫復田1800余畝,為原征用田畝的75%,所復的田于四、五年后,水稻生產就可恢復到堆放尾礦前的產量,取得很好的經濟效益(見礦山土地復用)。
⑥尾礦就地堆浸 利用露天氧化及酸性礦坑水加少量硫酸,對硫化銅礦等尾礦進行就地堆浸,從中回收有價金屬。
尾礦污水處理工程案例
(一)廢水水量、水質及排放要求(處理程度)
1、水量
在磷礦選礦的過程中,由于工藝的不同產生的廢水量也不相同,但是zui終尾礦廢水及由其他作業過程排出的污水都需處理,以防止污染環境,便于回收再用,是選礦廠生產系統中不可分割的一個環節。
尾礦庫排出的澄清水,一部分通過回水系統返回選礦廠供生產使用,其余部分排放到下游河道。利用尾礦回水可節省新水耗量,減少環境污染。排放到下游河道的尾礦水水質應符合工業”廢水”排放標準。選礦廠的尾礦水所含有害物質,來源于選礦過程中加入的浮選藥劑、礦石中的金屬元素和可溶性化合物,常見的有黃藥、黑藥、松根油、酚、煤油、柴油等及銅、鋁、砷、鋅、汞、磷、鉻、鎘等離子。當排放的尾礦水中有害物質含量超過工業“廢水”排放標準時,須進行凈化處理。
同時,尾礦為露天堆放,在雨天時由于雨水的沖刷以及滲漏,也會產生大量的高濃度含磷廢水,該部分污染物濃度超標,需凈化處理后排放或會用。
目前該磷礦尾礦廢水晴天日產生量約為150噸/天,雨天雨水沖刷尾礦的廢水收集量約為300噸/天。現要求新建廢水處理站一座,對尾礦工藝廢水及雨水沖刷廢水進行處理。本工程設計流量按調劑后的出水流量設計,設計采用連續流處理,設計處理污水量為:
Qd=200m3/d
平均小時流量:Qh=8.33m3/h
2、水質
根據實際監測,廢水水質成份及含量為:
表1 某地磷礦尾礦廢水水質成份表
BOD5(mg/l) CODcr(mg/l) SS(mg/l) TP(mg/l) NH3-N(mg/l) pH
257 300 320 126 15~25 6.0~9.0
3、排放要求
某地磷礦廢水處理后考慮回用,根據工業回用水水質標準,確定廢水處理站出水水質標準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同時,考慮回用水系統事故及其它原因導致出水不能回用時,廢水處理站出水只能排入受納河體,磷礦尾款廢水處理后排放的受納河流為該縣生活用水備用水源,因此磷礦尾礦廢水必須處理達標后排放,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一級標準。
(二)工藝選擇
1、原則及要求
工業廢水治理是水污染防治的重要內容,廢水處理工藝方案的優化、選擇對工程的總投資,運行費用、運行的穩定性zui為關鍵,因此必須從整體優化的觀念出發,結合設計規模、污水水質特性以及當地的實際條件和要求,選擇切實可行且經濟合理的處理工藝方案。
2、設計思路及方案確定
20世紀70年代以來,國外在限磷、禁磷過程中開發過一些含磷廢水的處理方法,如金屬型粒子交換樹脂除磷法、變換電極極性的電解除磷法、生物除磷法等。在工業化應用上,國外比較成熟的技術是生化除磷法,即通過厭氧—好氧過程除磷,由于該法條件控制苛刻,一次投資費用太高,限制了它在國內的應用和發展,而含磷廢水采用無機或有機高分子絮凝劑混凝沉淀進行處理,因其投資省,處理費用低的特點,受到普遍青睞。
目前,國內、外污水除磷技術主要歸結為生物法、化學法兩大類。生物法如A/0、A2/0、UCT工藝,主要處理低濃度及有機態含磷廢水?;瘜W法主要有混凝沉淀法、結晶法、粒子交換吸附法、電滲析、反滲透等工藝,主要適用于處理無機態含磷廢水。
化學沉淀法是通過投加化學沉淀劑與廢水中的磷酸鹽生成難溶沉淀物,再把磷分離出去,同時,在此過程中形成的絮凝體對磷也有吸附吸附取出作用。常見的混凝沉淀劑有石灰、明礬、氯化鐵、石灰與氯化鐵的混和物。
從含磷廢水中除磷的方法有:化學沉淀法、活性污泥法、氣浮法、反滲透法等。其中,氣浮法要求調節一定的水壓氣壓,控制上浮速度等,操作技術難度較大,而且對比重大于1的物質去除率較低;活性污泥法中,溶解氧的控制、污泥齡以及C/P比值的確定是其技術關鍵,難以掌控;反滲透法處理成本較高。
本工程廢水主要的污染物為高濃度無機磷,由于有機物濃度較低,同時從技術經濟角度考慮,采用生物處理法處理高濃度含磷廢水不具優勢;由于我國水處理專家對絮凝沉淀劑的研究,化學沉淀除磷法已經得到了很大的發展,且采用化學沉淀法具有占地少、投資小、運行穩定可靠、運行操作控制簡單的特點,對高濃度含磷廢水的處理具有較大優勢。本設計考慮采用(混凝沉淀+砂濾)的化學沉淀法處理某地磷礦尾礦廢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