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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物質/水中鐵/介質:5%鹽酸
本標準物質主要用于測量儀器校準,分析方法確認與評價,測量過程質量控制,也可用于量值溯源或作為標準儲備溶液,通過逐級稀釋配制成各種工作用標準溶液。 本標準物質適用于電感耦合等離子體發射光譜法(ICP-OES),電感耦合等離子體質譜法(ICP-MS),原子吸收光譜法(AAS),分光光度法等方法分析測試使用。
本標準物質以純度經準確定值的高純金屬鐵,高純硝酸,高純鹽酸和符合*水標準的純水為原料,在(20±3)℃的恒溫條件下采用重量法準確配制而成。
本標準物質以配制值作為標準值,采用電感耦合等離子體發射光譜法(ICP-OES)進行量值核對。通過使用滿足計量學特性要求的制備方法,測量方法和計量器具,保證標準物質的量值溯源性。
標準值:2mg/L,擴展不確定度(K=2):5%,基體(V/V):5%硝酸+0.4%鹽酸
標準值的不確定度主要由純品純度,稱量以及均勻性,穩定性等不確定度分量合成。
依據JJF1343[標準物質定值的通用原則及統計學原理],對分裝后的樣品進行隨機抽樣,對溶液濃度進行均勻性檢驗,穩定性考察。結果表明,本標準物質均勻性,穩定性良好。
該標準物質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24個月,研制單位將繼續跟蹤監測該標準物質的穩定性,有效期內如發現量值變化,將及時通知用戶。
包裝: 本標準物質采用高密度聚乙烯(HDPE)瓶分裝,100mL/瓶,移取或稀釋時請以移液管量取為準。
2.運輸和貯存:常溫運輸,運輸時應避免擠壓,碰撞;常溫(20±5)℃,置于陰涼處貯存。
3.使用: 使用前應恒溫至(20±3)℃,并充分搖勻。溫度變化會導致溶液體積發生變化,可根據GB/T601附錄A進行體積校正。本標準物質打開后應盡快使用,避免玷污,使用后應立即將瓶蓋旋緊。
標準物質/水中鐵/介質:5%鹽酸
聲明
1.本標準物質僅供實驗室研究與分析測試工作使用,因用戶使用或儲存不當所引起的投訴,不予承擔責任。
2.收到后請立即核對品種、數量和包裝,相關賠償只限于標準物質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損失。
3.僅對加蓋“壇墨質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標準物質專用章"的完整證書負責,請妥善保管此證書。
4.如需獲得更多與使用有關的信息,請與技術咨詢部門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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