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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用電力電纜
礦井供電系統中,高壓供電線路一般都采用鎧裝電纜,其故障率相對低壓供電所采用的要少得多。采區供電是供電系統中的薄弱環節,工作環境又較差,因而如何選擇電纜的型號與截面,關系到供電運行的安全。下面介紹電纜的選型和電纜截面的選擇方法。
電纜型號的選擇
電纜型號的選擇,與供電的可靠性、安全性及是否經濟合理有很大的關系。《煤礦安全規程》第四百六十七條對電纜的選用制定了如下選擇要求:
1.電纜實際敷設地點的水平差應與規定的電纜允許敷設水平差相適應。
2.電纜應帶有供保護接地用的足夠截面的導體。
3.嚴禁采用鋁包電纜。
4.必須選用經檢驗合格的并取得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的阻燃電纜。
5.電纜主線芯的截面應滿足供電線路負荷的要求。
6.對固定敷設的高壓電纜要求:
(1)在立井井筒或傾角45°其以上的井巷內,應采用聚氯乙烯絕緣粗鋼絲鎧裝聚氯乙烯護套電力電纜、交聯聚乙烯絕緣粗鋼絲鎧裝聚氯乙烯護套電力電纜。
(2)在水平巷道或傾角45°以下的井巷內,應采用聚氯乙烯絕緣鋼帶或細鋼絲鎧裝聚氯乙烯護套電力電纜、交聯乙烯鋼帶或細鋼絲鎧裝聚氯乙烯護套電力電纜。
(3)在進風斜井、井底車場及其附近、*變電所至采區變電所之間,可以采用鋁芯電纜;其他地點必須采用銅芯電纜。
(4)固定敷設的低壓電纜,應采用Mw鎧裝或非鎧裝電纜或對應電壓等級的移動橡套軟電纜。
(5)非固定敷設的高低壓電纜,必須采用符合Mr818標準的橡套軟電纜。移動式和手持式電氣設備應使用橡套電纜。
(6)照明、通信、信號和控制用的電纜,應采用鎧裝通信電纜、橡套電纜或M、廠、廠型塑力纜。
(7)低壓電纜不應采用鋁芯,采區低壓電纜嚴禁采用鋁芯。
礦用電力電纜
在使用過程中采煤機電纜局部的彎曲半徑遠遠小于標準規定的電纜的彎曲半徑,電纜*頻繁受到過度彎曲、拉伸等兩種以上應力的復合作用,再加上控制線芯導體截面遠遠小于電纜主線芯的導體截面,致使控制線芯的斷芯。
1、增加煤礦用采煤機電纜的柔軟性;
2、增加控制線芯的相對滑移性;
3、增加煤礦用采煤機電纜導體的強度;
4、將導體由原來的束絞結構改為正規絞合,這樣可以增加它的彎曲性能,然后在導體外面進行鋼絲編織,而增加它的強度;
5、控制線芯可以采用鍍錫銅絲和鋼絲混合編織,也是一個不錯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