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介紹
一;養殖場廢氣處理方案設計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2).《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令第253號 1998
(3).《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1993);
(4).《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1996);
(5).《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GBZ 2-2002);
(6).《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 (GBZ 1-2002);
二;設計方案原則:養殖場在飼養禽畜的過程中,禽畜的糞便會產生大量的惡臭廢氣氣體,且具有刺激性氣味,會污染周圍的環境和現場工作人員的身體健康,根據環保要求,該廢氣需進行脫臭凈化治理。
(1). 嚴格執行國家環境保護有關法規,按規定的排放標準,使處理后的廢氣各項指標達到且優于國家標準。在凈化設備運行過程中,便于操作管理、便于維修、節省動力消耗和運行費用。
(2). 采用*、合理、成熟、可靠的處理工藝,并具有顯著的環境效益、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工藝設計與設備選型,能夠在生產運行過程中,具有較大的靈活性和調節余地,確保達標排放。
三;處理目標:廢氣經凈化后氣體排放標準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二級標準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二級標準,達到去除百分之九十臭味。
四;養殖場除臭處理設備工藝的選擇:根據業主及凈化試驗數據,我們認為該廢氣性質具有以下幾方面的特點:
(1) 廢氣回收再次利用率低,無回收價值; 需處理的惡臭氣體成分較復雜;
(2) 該惡臭氣體是難降解的物質,因此適合采用高能紫外線裂解/臭氧氧化法(光化學反應)進行凈化處理。
養殖場廢氣除臭工藝流程:廢氣通過引風機抽出,進入光催化除臭設備內,經高能紫外線光束裂解/臭氧氧化處理后,終通過管道排放到大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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