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對環氧樹脂砂漿原材料的質量要求和性能測試方法、環氧樹脂砂漿性能試驗及施工技術作出規定。 環氧樹脂砂漿以其強度高、綜合性能優良等特點,作為水工混凝土過流面抗沖耐磨保護層及沖刷、磨損和氣蝕等破壞部位的修補加固材料,以及工業民用建筑、公路、橋梁和機場跑道等構筑物的維修加固材料應用己有 4 0多年歷史。隨著環氧樹脂材料的發展及其施工技術的提高,環氧樹脂砂漿的應用數量不斷增加、范圍不斷擴大,但長期以來國內尚未形成有關的技術規范,以至于從材料制備、性能試驗到現場施工等方面的技術要求無章可循,直接影響了環氧樹脂砂漿的推廣應用,也妨礙了環氧樹脂砂漿技術的發展。因此,為使我國環氧樹脂材料的研究和應用規范化,促進環氧樹脂材料科研和施工技術水平進一步提高,早日達到水平,制訂適合我國應用的環氧樹脂砂漿技術規程十分必要。 制訂本規程時,收集了國內、外有關的標準資料,以國內現有的規程、規范為基礎,參考了國外標準如美國材料試驗協會標準 ( A S T M)和英國國家標準 ( B S ) . 本標準的附錄 A、 附錄B是規范性附錄。 本標準由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提出。 本標準由電力行業水電施工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中國水利水電科學研究院。